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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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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2018-02-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87 证券简称:华源控股 公告编号:2018-012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6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李志聪先生的告知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李志聪先生在二级市场通过竞价交易增持公司部分流通股份,并计划自本次增持之日起6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股份情况

2018年2月6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李志聪先生在二级市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增持公司股份70万股,增持均价9.06元/股,增持金额634.20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0.2430%。

本次股份增持前,李志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441.983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1833%;本次股份增持后,截至2018年2月6日收盘,李志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511.983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4263%。

二、后续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提升投资者信心,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李志聪先生拟在未来6个月内继续增持公司股份,具体如下: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2、增持方式:根据资本市场情况,通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3、拟增持数量和金额:李志聪先生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低于200万股,即不低于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0.6942%(含本次增持股份在内),不超过576.24万股,即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2%(含本次增持股份在内);

4、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流通股A股;

5、增持期间:本次增持之日起6个月内,即2018年2月6日至2018年8月6日。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等情形出现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含10个交易日),增持期限将相应往后顺延。

6、增持资金来源:个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3、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4、李志聪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以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5、公司将持续关注李志聪先生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