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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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2-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09 证券简称: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4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特科技”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2月7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举行。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需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临时发出会议通知,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8年2月6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靳坤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王鸿祥先生已申请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贾建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贾建军先生担任独立董事后,同时将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关于增加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议案》

请见同日公告《北特科技关于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八日

证券代码:603009 证券简称: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5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6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2018年2月7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王鸿祥先生已申请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贾建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贾建军先生担任独立董事后,同时将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八日

证券代码:603009证券简称: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6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2月28日

3. 股权登记日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或者公司董事会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8年2月3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3%股份公司股东或者公司董事会,在2018年2月7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王鸿祥先生已申请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贾建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贾建军先生担任独立董事后,同时将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8年2月3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8年2月28日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嘉定区叶城路 1128 号(嘉定工业区近永盛路) 上海中青旅东方国际酒店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2月28日

至2018年2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8年2月3日、2018年2月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也将于会议召开前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或其他召集人

2018年2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