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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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18-02-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00 股票简称:同方股份 编号:临2018-009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766,016,713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2月26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1、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2、非公开发行限售股核准情况

2014年6月16日,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同方股份”)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议案。2014年7月7日,公司控股股东清华控股有限公司获得了财政部出具的《财政部关于批复同意同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函》(财教函[2014]77号),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2014年7月24日,公司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15年1月12日,中国证监会印发《关于核准同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73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方案,同意公司向清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华控股”)、紫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集团”)、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银瑞信”)和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时基金”)非公开发行股票合计766,016,713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550,000万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2015年2月16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XYZH/2014A8号)。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15年2月13日止,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66,016,713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99,999,999.3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2,326,601.6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457,673,397.67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766,016,713元,资本公积为人民币4,691,656,684.67元。

2015年2月27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15年2月26日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向清华控股、紫光集团、工银瑞信和博时基金非公开发行的766,016,713股股份的相关证券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各发行对象的限售期及限售截止日如下: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三、关于持有非公开发行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对股份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清华控股、紫光集团、工银瑞信和博时基金承诺:在本次发行中认购的公司的股份自发行结束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除上述承诺外无其他上市特别承诺,亦不存在因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并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经核查,保荐机构就同方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同方股份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时间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

(二)同方股份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非公开发行时做出的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的承诺;

(三)同方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四)中信证券对同方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禁及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766,016,713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2月26日;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注:上述股票解除限售后的减持将遵守相关的减持规则。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注:比例合计数与部分明细数相加之和的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