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2月9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8-02-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南方航空 证券代码:600029 公告编号:临2018-005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8年2月8日,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临时会议。本次董事会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等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2017年9月1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确认了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拟将其持有的珠海保税区摩天宇航空发动机维修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给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7]第831号)。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17年9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年2月8日,公司董事会审议确认了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珠海保税区摩天宇航空发动机维修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给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8]第59号)。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昌顺、谭万庚、张子芳均已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8日

证券简称:南方航空 证券代码:600029 公告编号:临2018-006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8年2月8日,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临时会议。本次监事会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等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2017年9月19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确认了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拟将其持有的珠海保税区摩天宇航空发动机维修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给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7]第831号)。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17年9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年2月8日,公司监事会审议确认了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珠海保税区摩天宇航空发动机维修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给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8]第59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2月8日

证券简称:南方航空 证券代码:600029 公告编号:临2018-007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

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12月21日,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2237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通知书》”)。

按照《反馈意见通知书》的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通知书》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答复,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反馈意见答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公告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本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有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8日

证券简称:南方航空 证券代码:600029 公告编号:临2018-008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

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

情况以及相应整改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12月21日,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2237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通知书》”)。

根据《反馈意见通知书》的要求,现公开披露本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以及相应整改措施情况如下: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没有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