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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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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18-02-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28 证券简称:柯利达 公告编号:2018-022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15,784,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2月26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二)公司股票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92号文批准,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柯利达”或“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30,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于2015年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90,000,000股,发行上市后总股本为120,000,000股。

(三)本次上市限售股的锁定期安排

公司本次解禁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东苏州柯利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柯利达集团”)、顾益明、朱彩珍、顾龙棣、苏州弘普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弘普投资”)、鲁崇明共计持有的215,784,000股公司股份,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该部分股票将于2018年2月26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一)公司总股本的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120,0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0,0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90,000,000股。

2015年6月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根据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公司采用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方式于2015年6月25日向109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378.5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20,000,000股增至123,785,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0,0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93,785,000股。

2016年3月3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东苏州国发融富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江苏中海联合信息工程发展有限公司、王秋林、黄益民共计持有的10,080,000股公司股份解锁,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该部分股票于2016年3月3日起上市流通。公司股份总数为123,785,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0,08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83,705,000股。

2016年7月14日,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和《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未达标和4名激励对象离职,其对应的已授出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77.70万股予以回购注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23,785,000股减少为123,008,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0,08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82,928,000股。

2016年7月,公司实施《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以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23,00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完毕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23,008,000股增至184,512,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0,12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24,392,000股。

2017年4月12日,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公司向1名激励对象授予62.25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84,512,000股增至185,134,5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0,12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25,014,500股。

2017年6月2日,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回购注销1名离职激励对象已授出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6万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85,134,500股减少为185,098,5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0,12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24,978,500股。

2017年8月8日,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和《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未达标和1名激励对象离职,其对应的已授出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62.2625万股予以回购注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85,098,500股减少为183,475,875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0,12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23,355,875股。

2017年8月,公司实施《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以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83,475,8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完毕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83,475,875股增至330,256,575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08,216,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22,040,575股。

2017年11月27日,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回购注销2名离职激励对象已授出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97万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330,256,575股减少为330,226,875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08,216,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22,010,875股。

(二)本次限售股的变化情况

单位: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发行前公司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柯利达集团及股东弘普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所持公司全部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

2、公司实际控制人顾益明、朱彩珍1、顾龙棣及股东鲁崇明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股份锁定期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其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所持公司全部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其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各自所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1 公司股东顾敏荣先生因病逝世,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于2016年8月1日全部过户给其配偶朱彩珍女士。朱彩珍女士已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承诺会继续履行顾敏荣先生生前所签署的相关承诺。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柯利达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限售股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的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

3、上市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东吴证券同意柯利达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事项。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15,784,000股;

2、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2月26日;

3、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涉及的相关股东,所持股份在交易、转让时,仍需符合公司上市公告书等约定的减持承诺,遵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603828 证券简称:柯利达 公告编号:2018-023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2月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6号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顾益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3人,董事鲁崇明、王菁、王秋林、独立董事刘晓一、顾建平、李圣学因公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施景明、朱怡因公未出席本次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发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收购广东赛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70%股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公司相关主体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全部为特别决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的2/3以上通过有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施熠文、吕亚强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603828 股票简称:柯利达 编号:2018-024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预计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申请新增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的银行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并购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理、押汇、出口代付等),授信期限三年。本次授信额度申请拟由公司控股股东苏州柯利达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授信、授权事项的有效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上述授信额度以招商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决定。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