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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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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2018-02-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03 证券简称:福日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8-008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8年2月6日以书面文件或邮件形式送达,并于2018年2月9日在福州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召集,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向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金额为1,000万美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担保期限一年。 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法律文件。

(二)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源磊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担保期限一年。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法律文件。

(三)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为控股子公司福建福日科技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的贸易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担保期限一年。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法律文件。

上述议案(一)至议案(三)之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所属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9)。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10);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卞志航先生、黄爱武先生、陈震东先生、王武先生将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600203 证券简称:福日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8- 009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所属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诺通讯”)、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以诺通讯”)、深圳市源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磊科技”)、福建福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日科技”)。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中诺通讯及全资孙公司以诺通讯向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金额为1,000万美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本公司累计为中诺通讯及以诺通讯提供的担保余额为67,560.18万元人民币(以下“万元”均指人民币);本次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源磊科技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敞口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本公司累计为源磊科技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917.32万元;本次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福日科技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申请的贸易融资额度提供敞口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公司累计为福日科技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097.00万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8年2月9日,本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其中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向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金额为1,000万美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关于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源磊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关于继续为控股子公司福建福日科技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的贸易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以上议案的表决情况均为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以上担保额度在2017年12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2018年度公司为所属公司提供不超过43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的议案》中规定的对所属公司提供43亿元人民币担保范围内,无须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中诺通讯基本情况

中诺通讯的注册资本为35,600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诺通讯注册地址为深圳市龙华新区布龙路与人民路交汇处恒江大厦五层503、505号;法定代表人为王清云,经营范围为电话机、传真机、电子产品、移动电话机、无线终端(固定无线电话、PDA、对讲机)、计算机软件/硬件、网络终端产品(ADSL、网关)、视频通讯终端产品(GPS、机顶盒)、数据类产品(数据卡)、数码产品(MP4)的生产(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施)、销售及自营进出口,电子设备、微电子器件的技术开发、销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道路普通货运(不含危险货物运输,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核准范围经营)。

截止2016年12月31日,中诺通讯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43,224.27万元,净资产为69,406.36万元,负债总额为173,817.91万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为366,816.58万元,净利润为12,576.57万元。

截止2017年9月30日,中诺通讯的总资产为265,112.37万元,净资产为95,325.63万元,负债总额为169,786.74万元,2017年1-9月实现营业总收入为 305,419.35万元,净利润为6,567.26万元。

(二)以诺通讯基本情况

以诺通讯为中诺通讯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4亿元人民币,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松木山村利祥路137、139号,法定代表人为石利笋,经营范围为塑胶制品、固定电话机、传真机、电子产品、移动电话机、无线终端(固定无线电话、对讲机)、计算机硬件、网络终端产品(非对称数字用户环路产品、网关)、视频通讯终端产品(全球定位系统产品、机顶盒)、数据类产品(数据卡)、数码产品的生产、销售及自营进出口(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电子设备、微电子器件的技术开发、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6年12月31日,以诺通讯经审计总资产为52,547.21万元,净资产为22,950.83万元,总负债为29,596.39万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为97,602.96万元,净利润为2,185.05万元。

截止2017年9月30日,以诺通讯总资产为94,728.33万元,净资产为41,818.22万元,总负债为52,910.11万元;2017年1-9月实现营业总收入82,365.46万元,净利润为-1,132.61万元。

(三)源磊科技基本情况

源磊科技的注册资本为3,615.3846万元,公司持有其70%股权,法定代表人为许政声;经营范围为LED发光二极管的研发与销售,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源磊科技经审计的总资产为43,021.79万元,净资产为18,919.88万元,负债总额为24,101.91万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为37,946.62万元,净利润为4,148.94万元。

截止2017年9月30日,截止2017年9月30日,源磊科技的总资产为49,167.37万元,净资产为21,321.89万元,负债总额为27,845.48万元,2017年1-9月实现营业总收入为 34,910.20万元,净利润为2,402.01万元。

少数股东冯云龙先生、颜磊先生已按其持股比例出具担保函。

(四)福日科技基本情况

福日科技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65%股份。福日科技注册地址为福州马尾快安M9511工业园C座第五层前区A4;法定代表人为陈富贵,经营范围:家用电器、电子信息、通讯产品的制造、销售;电子产品、机械设备、机电产品、电子元器件的代购代销及相关的技术开发、服务;饲料(不含添加剂)、鱼粉、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的销售;房屋租赁;黄金、珠宝首饰批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的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6年12月31日,福日科技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8,557.24万元,净资产为2,339.50万元,负债总额为26,217.74万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为104,494.65万元,净利润为190.15万元。

截止2017年9月30日,福日科技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9,523.67万元,净资产为2,531.73万元,负债总额为26,991.94万元;2017年1-9月实现营业总收入为73,732.24万元,净利润为192.23万元。

少数股东陈瑞华女士已按其持股比例出具担保函。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本公司为中诺通讯、以诺通讯、源磊科技及福日科技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系为支持其业务持续稳定经营及融资需求。中诺通讯、以诺通讯、源磊科技及福日科技经营情况稳定,具备债务偿还能力,以上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8年2月9日,公司为中诺通讯及以诺通讯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28,300.00万元,担保余额为67,560.18万元。公司为源磊科技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2,500.00万元,担保余额为4,917.32万元;公司为福日科技提供的担保总额为7,100.00万元,担保余额为3,097.00万元;公司对所属公司(所属公司包含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全资(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之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32,800万元,担保余额为109,646.70万元,分别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04.72%、49.32%,无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600203 证券简称:福日电子 编号:临2018-010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8年2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卞志航先生、黄爱武先生、陈震东先生、王武先生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情况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开展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所必须的经济行为,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相关合同或协议内容真实、合法、有效;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借款及担保,系必要时缓解公司现金流紧张、银行融资难的压力,对公司推进发展战略,实现可持续发展有较大帮助;公司向间接控股股东支付资金占用费符合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向间接控股股东输送利益,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时,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的义务,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该交易情况发表了书面意见,认可关联交易在公司生产经营中具有必要性和持续性,发生的关联交易,不会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元(人民币)

(三)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元(人民币)

2017年公司向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信息集团”)申请的借款和担保实际使用额度均为0。公司预计2018年需要向信息集团申请借款额度为4亿元,申请担保额度为3亿元(以上借款或担保对象均包含本公司及旗下所属公司),上述额度在2018年度内可滚动使用,有效期以单笔合同为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邵玉龙

注册资本:374,513.133613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授权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产权(股权)经营;对网络产品、软件与电子信息服务、通信、广播电视视听、计算机和外部设备及应用、电子基础原料和元器件、家用电器、光学产品、电子测量仪器仪表、机械加工及专用设备、交通电子等产品及电子行业以外产品的投资、控股、参股。对物业、酒店的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间接控股股东

(二)福建兆元光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卞志航

注册资本:437,000,000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发光效率140lm/W以上高亮度发光二极管、发光效率140lm/W以上发光二极管外延片(蓝光)、发光效率140lm/W以上且功率200mW以上白色发光管制造;发光效率140lm/W以下(含)高亮度发光二极管、发光效率140lm/W以下(含)发光二极管外延片(蓝光)、发光效率140lm/W以下(含)且功率200mW以下(含)白色发光管及其他波段二极管、外延片、白色发光管、LED芯片的研发、制造、封装及应用产品的研发、生产;LED衬底、LED外延片、LED芯片、LED封装、LED模组、LED产品和设备的生产制造、批发零售及委托代理加工;进出口贸易;石磨盘制造经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同受间接控股股东控制

(三)福建星海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陈施清

注册资本:100,000,000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电子、机械、光电产品、通信系统设备、无线通信设备、卫星通信设备、固定或移动通信终端设备、计算机外围设备、计算机应用电子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与租赁业务;嵌入式软件、应用软件的研发、销售、租赁及相关技术服务和咨询服务;系统集成;软件技术维护;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同受间接控股股东控制

(四)福建省信安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郭孔武

注册资本:10,000,000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商业管理;物业管理;房产租赁;房屋维修;建筑装饰材料、初级农产品、海产品、瓶(桶)装饮用水及饮水机、日用百货的销售(含网上销售);餐饮服务及管理;广告代理、广告制作;软件平面设计制作;装修工程施工与设计;停车场管理;家政服务;绿化养护;水电安装及维修;电子产品研发、销售;网络开发与服务、维护;通讯器材、通讯设备、办公设备、电子计算机及配件、消防器材、机电设备、通信产品、五金交电、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金属及金属矿的批发兼零售;对金融业、建筑业、商务服务业、文化媒体业、商业的投资;商品信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同受间接控股股东控制

(五)志品(福州)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黄舒

注册资本:100,000,000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制造高新科技环保治理设备及其安装配套工程;承接二级及二级以下建筑业务;碎石及商品混凝土加工;节能减排环保工程的设计、施工;自动化设备的制造、安装;工业用输送设备的制造、安装;五金设备、汽车配件的制造;批发工程塑料、节能玻璃、建筑材料;建筑智能化工程的设计、施工;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同受间接控股股东控制

(六)福建省和格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林俊

注册资本:500,000,000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对金融业、教育业、餐饮业的投资;文具用品、体育用品、工艺品、日用百货、家具、矿产品、建材、钢材、金属材料、化肥、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燃料油、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仪表仪器、服装、鞋帽、箱包、玩具、塑料制品、纺织品、初级农产品、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苯、甲苯、邻二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苯乙烯、甲醇、甲基叔丁基醚的无储存场所经营(票据批发);网上贸易代理;国际贸易代理服务;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对外贸易;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文化活动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正餐服务;快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同受间接控股股东控制

(七)三禾电器(福建)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施秋铃

注册资本:87,770,000 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家用电器、电动机、发电机、发电机组、变压器、开关、水泵制造、销售;货物或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技术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同受间接控股股东控制

(八)福建福顺微电子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高耿辉

注册资本:141,010,800 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种半导体分立器件和集成电路芯片的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参股公司

(九)福建闽东电机制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韩

注册资本:19,000,000 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电动机、发电机、发电机组、水泵、工业泵制造销售;电机电器技术开发。(未取得前置审批项目的批准文件、证件,不得从事该项目的生产经营)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同受间接控股股东控制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由于向间接控股股东信息集团申请借款而产生关联交易,双方将以市场融资成本为基础,协商确定资金占用费率,占用费按实际借款金额和借款天数计算,分别签订短期借款合同。

其他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间接控股股东信息集团为公司提供借款及担保,系必要时缓解本公司现金流紧张的压力,为主营业务发展提供短期的融资渠道,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与其他关联方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遵守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也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性。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