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2月13日

查看其他日期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2018-0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997 证券简称:贵阳银行 公告编号:2018-005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决议表决截止日为2018年2月12日。会议通知于2018年2月7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公司股东贵州神奇投资公司质押公司股份数量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50%,根据《公司章程》第四十条规定,其派出的张涛涛董事在董事会上无表决权。由于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蒋贤芳董事回避表决。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3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贵阳市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关联交易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向贵阳市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授信8亿元的关联交易,与关联方实际业务需求相匹配,有利于公司业务正常开展,属于公司正常授信业务,依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以及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要求,符合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已依法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日披露的《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声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2日

证券代码:601997 证券简称:贵阳银行 公告编号:2018-006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决议表决截止日为2018年2月12日。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2月7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参加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贵阳市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 5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2月12日

证券代码:601997 证券简称:贵阳银行 公告编号:2018-007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同意给予贵阳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下属企业贵阳市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人民币8亿元授信额度,授信期限10年,授信业务品种为经营性物业贷款。

●由于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回避表决事宜:

关联董事蒋贤芳对公司给予贵阳市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人民币8亿元授信额度的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业务经营中的正常授信业务,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 关联交易概述

贵阳市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是贵阳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下属企业,向公司申请授信8亿元,授信期限10年,授信业务品种:经营性物业贷款,担保方式:贵阳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担保、追加房产抵押和未来应收账款质押。

二、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贵阳市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9月2日,注册资本28200万元,经营范围:资产管理;资产托管;资本运营;非金融性项目投资、管理、咨询;投融资信息咨询;非融资性担保;物业管理、咨询服务;房地产开发;仓储;餐饮管理。截至2017年9月30日,总资产135,089万元,净资产18,349万元,实现经营收入1,526万元,净利润13,562万元。

贵阳市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第一大股东贵阳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控股的下属企业,为公司关联方,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2017年末,公司在过去12个月与贵阳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及下属企业无授信类关联交易余额,本次授予贵阳市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授信额度8亿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根据《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属于重大关联交易。

三、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市场原则进行,授信条件不优于公司其他授信业务;公司对贵阳市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授信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

四、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业务经营中的正常授信业务,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 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6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向贵阳市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授信的额度超过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以上,须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及时公告,因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内部授权审批程序审查后,提交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批,报董事会进行最终审批。公司将按照对客户授信一般商业条款与关联方签署具体协议。

上述关联交易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向贵阳市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授信8亿元的关联交易,与关联方实际业务需求相匹配,有利于公司业务正常开展,属于公司正常授信业务,依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以及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要求,符合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已依法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

六、 上网公告附件

(一)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声明

(二)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