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45 证券简称:木林森 公告编号:2018-016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义乌木林森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11日收到义乌信息光电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拨付义乌木林森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补助的通知》(义高新[2018]16号)的文件,同意拨付义乌木林森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补助资金5,000万元。该笔补助款项已到账,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于收到时确认为当期收益。上述政府补助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不相关,不具有可持续性。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本次获得的政府补助不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故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上述补助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营业外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到的政府补助,预计将会增加公司本年度利润总额人民币5,000万元。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本次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2日
证券代码:002745 证券简称:木林森 公告编号:2018-017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全资子公司股权质押额度申请政府扶持资金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01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2018年02月8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全资子公司股权质押额度申请政府扶持资金的议案》,公司为促进全资子公司江西省木林森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木林森”)生产及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江西木林森根据《江西省重点创新产业化升级工程2017年度产业化项目》和《省重点创新产业化升级工程2017年度重点产业骨干工程项目》两份文件向江西国资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免息扶持资金合计7,000万元,并以公司持有的江西木林森14,000万元股权提供质押办理该笔扶持资金事项,并为该笔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2018年2月12日,公司接到子公司江西木林森的通知,根据《江西省重点创新产业化升级工程2017年度产业化项目》,江西木林森向江西国资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免息扶持资金2,000万元,并以公司持有的江西木林森4,000万元股权提供质押办理该笔扶持资金的事项,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已于2018年2月12日受理了公司的股权质押申请,并出具了《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井开)内股质登记设字[2018]第15571261号),具体登记事项如下:
1、质权登记编号:(井开)内股质登记设字[2018]第15571261号
2、出质股权所在公司:江西省木林森照明有限公司
3、出质股权数额:4,000万元/万股
4、出质人: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5、质权人:江西国资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