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提示性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2018年2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和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发布了《鹏华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公告》。为了保障鹏华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A300ETF”)持有人的权益,现发布《鹏华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鹏华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鹏华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052号)和《鹏华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等的有关规定,鹏华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A300ETF”)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A300ETF的上市交易,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18]72号)同意。现将A300ETF终止上市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全称:鹏华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场内简称:A300ETF
交易代码:159927
基金类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终止上市日:2018年2月14日
终止上市的权益登记日:2018年2月13日,即在2018年2月1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A300ETF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A300ETF终止上市后的相关权利。
二、有关基金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2017年12月7日至2018年1月7日期间,A300ETF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于2018年1月8日表决通过了《关于鹏华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并修改基金合同等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已由基金管理人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1月9日发布了《鹏华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与《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实施转型的提示性公告》。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已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A300ETF正式转型前,预留至少二十个交易日的选择期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选择。基金管理人根据转型安排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A300ETF的上市交易,现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18]72号)。
三、基金终止上市后续事项说明
(一)基金合同的修订与生效
A300ETF终止上市后,基金管理人将对A300ETF进行基金份额转换,待基金份额转换完成,原A300ETF基金名称变更为鹏华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鹏华量化先锋混合基金”),由《鹏华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鹏华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鹏华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日起失效。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以《鹏华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为准。
(二)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
1、A300ETF终止上市后,在新修改的基金合同生效前基金管理人将对A300ETF进行基金份额转换,转换为鹏华量化先锋混合基金基金份额。
2、原A300ETF份额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统一变更登记至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系统。
3、A300ETF终止上市后,基金管理人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基金管理人在取得终止上市权益登记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之后,将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明细数据进行投资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初始登记,并进行基金份额更名以及必要的信息变更。
4、A300ETF终止上市后,原A300ETF基金份额持有人需要对其持有的A300ETF份额进行重新确认与登记,即确权登记。办理确权登记后,原A300ETF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通过相关销售机构进行鹏华量化先锋混合基金份额的赎回。办理A300ETF确权登记的相关手续请参见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2月6日发布的《鹏华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确权”登记指引》。
(三)鹏华量化先锋混合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A300ETF终止上市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规定,在《鹏华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开放鹏华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的日常申购、赎回,具体请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公告。
(四)注意事项
1、A300ETF终止上市交易后,鹏华量化先锋混合基金开放赎回之前,投资人无法进行基金交易,也无法办理基金赎回,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2、对于已经办理司法冻结、质押登记等限制转移措施的基金份额,有关登记机构及证券经营机构应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该限制措施的转移手续。
四、相关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第43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第43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
网址:www.phfund.com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
联系电话:0755-82021233
传真:0755-82021155
联系人:吕奇志
网址:www.phfund.com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9号502室
电话:(010)88082426
传真:(010)88082018
联系人:张圆圆
(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801B室
联系电话:021-68876878
传真:021-68876821
联系人:李化怡
(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568号新世界国贸大厦I座1001室
联系电话:027-85557881
传真:027-85557973
联系人:祁明兵
(5)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10号富力中心24楼07单元
联系电话:020-38927993
传真:020-38927990
联系人:周樱
2、销售机构
(1)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尤习贵
联系人:奚博宇
客户服务电话:95579/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2)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何耀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周杨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4)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
法定代表人:周易
联系人:庞晓芸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5)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联系人:谢国梅
客户服务电话:95584
网址:www.hx168.com.cn
(6)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法定代表人:曹实凡
联系人:周一涵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网址:stock.pingan.com
(7)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李玉婷
客户服务电话:95523/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8)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林生迎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9)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辛国政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或95551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0)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4、18层至21层
法定代表人:高涛
联系人:万玉琳
客户服务电话:95532/4006008008
网址:www.china-invs.cn
(11)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18层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许曼华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1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刘畅
客户服务电话:95587/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1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郑慧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14)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5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联系人:刘晓明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zxwt.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实情,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或变更上述销售机构,并及时公告。
五、咨询方式
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
基金管理人官方网站:www.phfund.com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2月13日
关于鹏华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期间
高铁A份额、高铁B份额停复牌公告
因鹏华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以2018年2月12日为基准日对在该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鹏华高铁分级(基金代码:160639,场内简称:高铁分级)、鹏华高铁A份额(基金代码:150277,场内简称:高铁A)及鹏华高铁B份额(基金代码:150278,场内简称:高铁B )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高铁A、高铁B于2018年2月13日暂停交易,并将于2018年2月14日开市恢复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8年2月14日高铁A、高铁B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8年2月13日高铁A、高铁B的份额净值, 2018年2月14日当日高铁A、高铁B均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