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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海南椰岛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及核心人员增持进展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2018-02-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海南椰岛 股票代码:600238 编号:2018-014号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海南椰岛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及核心人员增持进展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2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对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及核心人员增持进展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18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将《问询函》内容公告如下: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4日,你公司公告称,董事长等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以下简称本次增持主体),拟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金信托等方式,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总数5%-8%的股份。2018年2月23 日,你公司披露进展公告称,本次增持主体出于实施期间的整体考虑,截至2月 22 日尚未实施增持。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7.1 条的规定,现有如下问题请你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

一、截至目前,你公司董监高及核心人员增持计划期间已过 8个月。请公司补充披露:(1)本次增持主体至今仍未实施增持计划的具体原因;(2)在此期间,相关定向资产管理或信托计划的实际进展,并说明“本次增持主体尚未与有关机构签署相关协议”的具体原因;(3)相关定向资产管理或信托计划的杠杆比例、存续期安排等。

二、根据前期公告,海南椰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郭川在 2017 年 6 月 24 日披露增持计划时,持有公司 13,400 股股份,目前持股数量为 0 股。请明确说明郭川是否违反前期增持承诺及原因,并说明对于股份增持的后续安排。

三、请公司补充披露各增持主体增持计划的数额明细,并分别说明增持资金的来源和安排。可能采用非自有资金实施增持的,应当披露相关融资安排。

请你公司于2018 年 2 月 24 日前披露本问询函,并于 2018年2月 27 日前对相关事项予以回复并对外披露。”

公司将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及时回复并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