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18-008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由杨先进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18年2月27日以电话和邮件发出,以临时紧急会议方式召开,召集人已在会议上进行了说明。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8年3月1日下午召开,以现场方式和通讯表决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杨先进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树林先生、邢力刚先生、李竞舟先生、王博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细情况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2、审议了《关于增聘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详细情况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3、审议了《关于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未向董事会提议聘请独立财务顾问。详细情况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了《关于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细情况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办理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了《关于董事会提请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日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18-009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会议由江三红女士召集,会议通知于2018年2月27日以电话和邮件发出,以临时紧急会议方式召开,召集人已在会议上进行了说明。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8年3月1日下午召开,以现场表决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
4、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江三红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了《关于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会议审议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了《关于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了《关于核实〈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日。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 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三、备查文件:《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3月2日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18-010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3月2日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公司总经理的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树林先生、邢力刚先生、李竞舟先生、王博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聘任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日
附:刘树林先生、邢力刚先生、李竞舟先生、王博先生简历
1、刘树林先生,出生于1974年1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1996年7月至2016年5月,就职于台达电子(东莞)有限公司,历任技术经理、研发经理、厂长;2016年6月至今,就职于铭普光磁,担任电子事业部总经理,兼任子公司东莞市铭庆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树林先生截止目前没有持有公司股票,刘树林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刘树林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邢力刚先生,出生于1973年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1年7月至2004年7月,就职于UT斯达康(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担任高级产品经理;2010年7月至2012年1月,就职于斐讯数据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历任终端事业部副总裁、总裁;2012年6月至2015年3月,就职于鞍山国扬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历任监事、副总经理、总经理;2015年3月至今,就职于铭普光磁,担任能源设备事业部总经理。
邢力刚先生截止目前没有持有公司股票,邢力刚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邢力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李竞舟先生,出生于1978年4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1年8月至2013年2月,就职于海尔集团公司,历任物流推进本部采购工程师、国际采购中心处长、部长,集团全球运营部战略管理部长;2013年3月至今,就职于铭普光磁,担任董事长助理。
李竞舟先生截止目前间接持有公司股票47,250股,李竞舟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李竞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王博先生,出生于1981年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2006年1月至2008年3月,就职于香港益力坚实业有限公司;2008年3月至2011年7月,就职于玖龙纸业(控股)有限公司;2011年7月至2013年6月,就职于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就职于湖南晟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6月至今,就职于铭普光磁,担任审计总监。
王博先生截止目前间接持有公司股票126,000股,王博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王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18-011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聘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舒丹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增聘后公司共有两名证券事务代表,分别为杨博先生、舒丹女士。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一、舒丹女士的简历及基本情况
舒丹女士,出生于1988年8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12年3月至今,就职于铭普光磁,担任证券事务助理职务。
舒丹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证券事务代表任职资格。截至目前,舒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舒丹女士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69-86921000-8929
传真号码:0769-81701563
工作邮箱:ir@mnc-tek.com.cn
通讯地址:东莞市石排镇庙边王沙迳村中九路
邮 编:523330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日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18-012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8年3月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请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2018年3月23日下午15:00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3月23日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3月22日15:00至2018年3月23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18年3月19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8年3月1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石排镇庙边王沙迳村中九路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1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办理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述提案中,提案(一)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提案为普通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注:1.00代表对提案1进行表决;2.00代表对提案2进行表决。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3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45-17:30。
3、登记地点:东莞市石排镇庙边王沙迳村中九路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舒丹、杨博
(2)会议联系电话:0769-86921000-8929;传真:0769-81701563
(3)联系电子邮箱:ir@mnc-tek.com.cn
5、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2902”,投票简称为“铭普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不设总提案。
(2)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3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3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3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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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1、 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 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在规定时间内送达、邮寄或传真(传真号:0769-81701563)到公司(地址:东莞市石排镇庙边王沙迳村中九路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邮政编码:52333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 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4、 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致: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3月23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受托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照本人(公司)于下表所列指示行使表决权,对于可能纳入会议审议的临时提案或其他本人(公司)未做具体指示的提案,受托人(□享有 □不享有)表决权,并(□可以 □不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其行使表决的后果均为本人(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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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 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