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诚至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3月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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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需在开放日办理信诚至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3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投资者可以与本公司网上直销渠道或下述销售机构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
2、投资者通过中信保诚网上直销系统对本基金进行定期定额申购,根据支付渠道不同有如下费率优惠:
(1)招商银行卡:原申购费率高于 0.6%的,享受费率 4 折优惠,若优惠折扣后费率低于 0.6%,则按 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 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2)银联通三方支付:原申购费率高于 0.6%的,享受费率 4 折优惠,若优惠折扣后费率低于 0.6%,则按 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 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3、本基金同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销售机构包括: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基金销售机构的营业网点。上述销售机构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4、有关定期定额投资的具体业务规则请查询2008年10月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本公司网站的《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规则的公告》以及2012年11月16日刊登的《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调整定期定额投资下限业务的公告》。
4 基金销售机构
4.1 场外销售机构
4.1.1 直销机构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直销柜台: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9层,邮编200120,直销传真:021-50120895,客服热线:400-666-0066。
(2)网上直销平台:交易网址http:// www.citicprufunds.com.cn
(3)关于网上直销平台实行的费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信诚网上直销系统申购本基金,根据支付渠道不同有如下费率优惠:
1) 招商银行卡:原申购费率高于 0.6%的,享受费率4折优惠,若优惠折扣后费率低于 0.6%,则按 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 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2) 银联通三方支付:原申购费率高于 0.6%的,享受费率4折优惠,若优惠折扣后费率低于 0.6%,则按 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 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4.1.2场外非直销机构
(1)场外非直销机构包括: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基金代销机构的营业网点(具体申购赎回安排和网点名单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发售公告以及其他相关的业务公告)。
5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基金已自2016年10月13日起,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将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将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
6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收费方式,并最迟将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经向监管部门履行必要的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3)有关本基金开放定投业务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4)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开放定投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销售机构查阅《信诚至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信诚至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致电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iticprufunds.com.cn进行查询。
(5)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于投资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日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信诚至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中信银行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银行”)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18年3月2日起,本公司旗下信诚至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3282,C类:003283,以下简称“本基金”)新增中信银行为销售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中信银行办理本基金的账户开户、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转换等业务。
一、 适用基金
(1) 信诚至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003282,C类:003283)
投资者可通过中信银行开办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二、转换业务
1、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有关基金日常转换业务的具体业务规则敬请查询2015年2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的《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今后募集管理的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基金转换业务。具体信息可参见届时相关公告文件或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进行咨询。
三、其他重要提示
1、本基金原申购费率标准请参见本公司网站发布的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业务公告。
2、投资者在中信银行办理上述适用基金投资事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中信银行的规定。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网站:http://www.citicbank.com
客服电话:95558
2、投资者也可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iticprufunds.com.cn查询。
五、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特此公告。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