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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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补充公告

2018-03-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10 证券简称:包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8- 012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3月16日

3. 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二、 更正补充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公司于2018年3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18-011),由于工作失误,将议案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的议案性质填写错误,具体如下:

三、 除了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外,于2018年3月1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更正补充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8年3月16日16点

召开地点:内蒙古包头市昆区包钢信息大楼会展中心小会议室

2.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3月16日

至2018年3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公司对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