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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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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8-03-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113证券简称:华鼎股份编号:2018-018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3月1日以直接送达和邮件送达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于2018年3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专人或传真送达方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丁尔民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的《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制了《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同意本次交易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报告的议案》

根据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交易出具的编号为(2018)京会兴审字第68000014号《审计报告》和编号为(2018)京会兴阅字第68000001号《审阅报告及备考财务报表》。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6日

证券代码:601113证券简称:华鼎股份编号:2018-019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3月1日以直接送达和邮件送达的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于2018年3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在保证所有监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专人或传真送达方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骆中轩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的《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制了《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同意本次交易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交易出具的编号为(2018)京会兴审字第68000014号《审计报告》和编号为(2018)京会兴阅字第68000001号《审阅报告及备考财务报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3月6日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编号:2018-020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报告书(草案)》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1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召开2018年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

鉴于申请文件中部分财务数据有效期已到期,公司及标的公司深圳市通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对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财务数据等信息进行了更新,并进一步修订、补充和完善了《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的相关内容,具体修订情况说明如下:

1、在“重大事项提示”中根据2017年1-11月的财务数据更新了每股收益等财务情况;更新了本次交易方案已获得的授权和批准情况。

2、在“第二章上市公司基本情况”中根据上市公司2017年1-9月的财务数据更新了上市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主要财务信息等内容。

3、在“第三章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中更新了交易对方最新的财务信息等。

4、在“第四章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中根据标的公司2017年1-11月的财务数据更新了相关财务信息,以及最新的资产权属情况等。

5、在“第五章交易标的的评估或估值”中根据标的公司2017年1-11月的利润情况更新了标的公司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等。

6、在“第九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根据上市公司2017年1-9月、标的公司2017年1-11月的财务数据更新了相关财务信息。

7、在“第十章财务会计信息”中根据标的公司2017年1-11月的财务数据更新了相关财务信息。

8、在“第十一章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中更新了相关关联交易信息。

9、在“重大风险提示”和“第十二章风险因素”中更新了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情况。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等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