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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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8-03-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20 证券简称:中原高速 公告编号:临2018-014

优先股代码:360014 优先股简称:中原优1

公司债代码:143213 公司债简称:17豫高速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8年3月5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二)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18年2月24日以专人或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三)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11人。

(四)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金雷先生主持,会议审议讨论了通知中所列的全部事项。审议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条款细化的议案》

2016年12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919号)。核准公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48亿元的公司债。2017年8月4日,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资金20亿元。有关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事宜详见公司2016-030、2016-039、2016-064、2017-029号公告及2017年8月7日披露的《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

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现拟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更好的完成本期债券发行,现就相关条款在授权范围内进行细化,主要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期债券的基础发行规模10亿元。

2、超额配售选择权

公司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即在基础发行规模10亿元的基础上,由主承销商追加不超过18亿元的发行额度。

3、募集资金用途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以满足业务不断增长的资金需求,支持公司业务发展。

4、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的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与簿记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公司可选择向上或向下调整票面利率,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为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前3年票面利率加公司调整的基点,在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

6、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工作日刊登关于是否向上或向下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7、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公告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开设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户名称为: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存放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募集资金。授权董事长及管理层办理与开户银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超短期融资券,并于获得注册后在注册额度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主管机构政策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注册额度):人民币不超过50亿元(含50亿)。

2、发行期限:可一次或分次发行,每期发行期限不超过270天。

3、发行利率:本次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的利率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

4、资金用途:偿还公司到期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5、发行对象:本次发行对象为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6、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由公司聘请已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金融机构承销发行。

7、发行日期: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与市场利率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规定的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本次发行事项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注册,发行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长办理本次发行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确定或调整超短期融资券实际发行的金额、期限、利率、发行时机等具体方案,聘请中介机构,签署、修订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以及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终止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事宜。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2年。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8年3月23日上午9:30在郑民高速郑庵收费站东侧中原高速郑开分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本公告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6日

证券代码:600020 证券简称:中原高速 公告编号:2018-015

优先股代码:360014 优先股简称:中原优1

公司债代码:143213 公司债简称:17豫高速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3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3月23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郑民高速郑庵收费站东侧中原高速郑开分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3月23日

至2018年3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18年3月6日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同时持有本公司普通股和优先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同时持有多只优先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三)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信函以发出地邮戳为准。

(四)出席会议登记时间:2018年3月21日--3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五)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六、 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100号306室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人:杨亚子、李全召

联系电话:(0371)67717695

联系传真:(0371)87166867

邮政编码:450016

股东大会预计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6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3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