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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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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信托计划所持股份安排的公告

2018-03-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14 900907 证券简称:鹏起科技 鹏起B股 公告编号:临2018-023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信托计划所持股份安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信托增持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26)、《关于公司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27),2017年4月26日披露了《关于对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增持公司股份事项问询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33),2017年9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增持计划结果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83),2018年2月1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信托计划所持股份处置安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雪云女士通过玺瑞2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为“本信托计划”)间接持有本公司91,588,169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23%),宋雪云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357,641,817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0.40%)。

二、信托增持所持股份的安排

2018年3月2日公司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宋雪云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转发的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玺瑞2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修改到期日告知函》:玺瑞2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于2017年2月24日成立,本信托计划原定期限为12个月,经全体委托人协商一致且受托人同意,约定现本信托计划期限变更为18个月,到期日变更为2018年8月24日。

三、信托计划至2018年8月24日到期后,对所持股份的处置安排

经与公司股东宋雪云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核实,在信托计划本次到期日变更后,宋雪云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拟综合考虑资金来源渠道、资金成本等因素,不排除采取修订信托计划部分条款、收购信托计划优先级份额或以协议转让方式收购信托计划所持公司股票等方式继续持有通过信托计划增持的公司股票。

四、风险提示

1、在信托计划本次到期日变更后的存续期满后,若信托计划各方未就修订条款达成一致,且宋雪云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届时无法有效筹集相关资金用以收购信托计划优先级份额或收购信托计划所持公司股票,信托计划将按照合同约定通过协议转让、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处置公司股票用以兑付信托财产。若部分或全部股票处置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则在股票处置期间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造成不利影响。

2、公司实际控制人宋雪云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信托计划的增持,当信托单位净值小于或等于止损线,受托人可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变现信托财产,本次增持股票存在被强行平仓的风险。

特此公告。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