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融机构
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002706 股票简称:良信电器 公告编号:2018-009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融机构
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可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该事项已经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议有效期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3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8;2017年4月1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32。
根据上述决议,近日公司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签署了购买理财产品的协议,具体如下:
一、公司于2018年3月1日与东方证券签订协议,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该产品情况如下:
(一)产品要素:
1、产品名称:金鹏181号-东方证券保本收益凭证
2、产品代码:SAX727
3、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型
4、本产品收益计算方式为:投资本金×固定收益率×产品期限÷365天
5、预期年化收益率:4.35%
6、收益起计日:2018年3月2日
7、到期日:2018年4月10日
8、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5,000万元
9、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10、公司与东方证券无关联关系
(二)本次购买的东方证券理财产品风险
1、市场风险。本期收益凭证产品可能挂钩特定标的,包括但不限于股权、债权、信用、基金、利率、汇率、指数、期货及基础商品。当收益凭证产品挂钩的特定标的市场价格发生剧烈波动时,可能导致收益凭证本金及利息发生损失。
2、流动性风险。根据证监会和证券业协会对证券公司风险管理的相关要求,发行方目前具备充足的流动资金,可以满足日常运营及偿付到期债务的需求。但如出现流动性短缺、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的情况,在收益凭证产品到期时可能无法及时支付等风险。
3、信用风险。收益凭证产品以发行方的信用发行。在收益凭证存续期间,发行方可能发生解散、破产、无力清偿到期债务、资产被查封、冻结或强制执行等情形,将按照《破产法》规定的破产清算程序,在依法处置发行方财产后,按照一般债权人顺序对认购方进行补偿,因此,在最不利情况下,收益凭证产品本金及收益可能无法按照认购协议约定偿付。
二、对公司的影响
1、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是根据公司实
际情况,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实施所需资金不受影响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较短,公司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 在保本的前提下,公司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
得一定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三、截至公告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公告日(含本次),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
截至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金额共计为2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2.16%,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81%。
四、备查文件
《金鹏181号-东方证券保本收益凭证认购协议》、《金鹏181号-东方证券保本收益凭证产品说明书》、《金鹏181号-东方证券收益凭证风险揭示书》。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6日
股票代码:002706 股票简称:良信电器 公告编号:2018-010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080),时任高级管理人员刘晓军先生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相结合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000,000 股(占本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0.38%)。
公司于2018年3月3日收到刘晓军先生提交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刘晓军先生的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其实际减持数量低于计划减持数量,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
二、股东减持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
注:刘晓军先生于2017年12月28日辞去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相关规定,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原定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将继续遵守证监会及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限制性规定。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及实施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股份减持方式、减持数量未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已届满,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刘晓军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刘晓军先生提交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6日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电器 公告编号:2018-011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专利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1项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
以上专利的专利权人为: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专利的取得不会对我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发挥我公司的自主知识产权优势,促进技术创新,提升公司的竞争能力。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