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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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
已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2018-03-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8-027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

已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50,000股,涉及人数为6人,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743,106,144股的0.0471%。

2、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回购对象、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及回购金额: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需支付回购款共计人民币1,639,750元。公司已于2018年3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已回购股票的注销。

3、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743,106,144股减少为742,756,144股。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完成减资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743,106,144.00元变更为742,756,144.00元。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根据公司《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16年激励计划》”)规定,及2016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向35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802.3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关玉峰、董安、李树虹、谢腾、谢世文、孟祥文等6人是此次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9.49元/股。本次激励计划的股份授予日为2016年3月30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6年4月19日。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情况

1、回购数量

2017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原激励对象关玉峰、董安、李树虹、谢腾、谢世文、孟祥文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对上述6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鉴于公司于2017年5月18日实施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为此应对《2016年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前,因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而需回购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75,000股;调整后,需回购的股票数量调整为350,000股。因此,本次需回购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350,000股。

2、回购价格

公司于2016年3月30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9.49元/股。2016年9月,公司实施了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元人民币(含税)的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17年5月18日,公司实施了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的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2016年激励计划》之“十四、回购注销的原则”中“若公司发生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量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1、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P=P0/(1+N),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的规定,《2016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关玉峰、董安、李树虹、谢腾、谢世文、孟祥文持有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价格调整为4.685元/股。公司合计应支付回购价款人民币1,639,750.00元。

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2016年激励计划》的实施。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注销事宜已经于2018年3月9日完成。

三、预计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注:具体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上市公司股份结构表为准。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8-028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启强先生函告,获悉何启强先生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 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何启强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91,213,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73%,已累计质押股份88,245,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6.15%,占公司总股本的11.88%。

3、股东质押的股份是否存在平仓风险

公司股东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将严格遵守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回购初始交易确认书;

2、综合业务申请表;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