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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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公告

2018-03-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12证券简称:创力集团公告编号:临2018-011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12,725,936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3月20日

一、 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13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7,960万股,并于 2015 年 3 月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总股本为23,868万股,首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为31,828万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涉及的股东中煤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巨圣投资有限公司、石华辉,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共计212,725,936股,将于2018年3月 20日起上市流通。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12,725,936股。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31,828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7,960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3,868万股。2016年6月15日,以公司股本318,2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636,560,000股。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636,56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23,834,064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12,725,936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创力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做出的承诺如下:

(一)股份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1、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石华辉、控股股东中煤机械集团及其关联方巨圣投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石华辉、控股股东中煤机械集团及其关联方巨圣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石华辉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从公司(包括其子公司)离职后,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亦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除非本人达到退休年龄(年满60周岁)或经公司董事会批准离职。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转让所持股份,所获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2、中煤机械集团的股东石华辉(实际控制人)及石良希(实际控制人之直系亲属)及巨圣投资的股东对间接持股部分承诺

中煤机械集团的股东石华辉(实际控制人)及石良希(实际控制人之直系亲属)、巨圣投资的股东中煤机械集团等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3、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股东的补充承诺

担任公司董事的股东石华辉补充承诺:

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从公司(包括其子公司)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50%;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本人若经董事会批准离职,则自法定限售期届满之日起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转让所持股份,所获收益全部归公司享有。

(二)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巨圣投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减持价格及锁定期延长的承诺

控股股东中煤机械集团及其关联方巨圣投资、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长的股东石华辉承诺:

持有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其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该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转让所持股份,所获收益全部归公司享有。

(三)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关于公开发行上市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公司实际控制人石华辉、第一大股东中煤机械集团、第二大股东巨圣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承诺:在锁定期满两年内,每年减持的公司股份数均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锁定期满两年内减持的,必须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减持方式可通过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方式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减持。

(四)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关于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回购新股、购回股份的承诺

1、控股股东中煤机械集团承诺:若发行人在投资者缴纳股票申购款后且股票尚未上市流通前,因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对于其公开发售的股份,其将按照投资者所缴纳股票申购款加算该期间内银行同期一年期存款利息,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同时,其将督促发行人就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

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流通后,因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其将依法购回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已公开发售的股份和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购回价格不低于发行人股票发行价加算股票发行后至回购时相关期间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如发行人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同时,其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发行的全部新股。

若中煤机械集团未履行股份购回或赔偿投资者损失承诺,中煤机械集团不可撤销地授权发行人将当年及其后年度发行人应付中煤机械集团的现金分红予以扣留,中煤机械集团所持的发行人股份亦不得转让,直至中煤机械集团履行相关承诺。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均遵守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对创力集团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12,725,936股,于2018年3月20日上市流通。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八、上网公告附件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