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0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公告编号:2017-023)、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公告编号:2017-030)、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编号:2017-037)审议通过了《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于2017年5月13日、2017年6月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及《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在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6个月公告到期计划持有的股票数量等情况。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委托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进行管理。截至2017年7月10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公司股票实施完毕,“中海信托-元成股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买入本公司股票:2,472,727 股,均价 38.652 元,成交金额:95576112.77元(含相关费用),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2.47%。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为12个月(即2017年7月10日至2018年7月9日),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登记过户至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名下之日(即2017年7月10日)起算。在锁定期届满(即2018年7月9日)后,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当时市场的情况决定何时卖出股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不超过24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日(即2017年5月31日)起算。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数量
因期间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股权激励计划,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4,945,454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40%。
三、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即将届满及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为12个月,即2017年7月10日至2018年7月9日,2018年7月9日后的下一个交易日解除锁定,中海信托-元成股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将根据当时市场的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
四、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变更及终止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不超过24个月,自本计划草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算(即2017年5月31日)。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管理委员会同意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必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1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3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3月7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以及证监会指定法定媒体刊登了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为2018-019)。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现发布本次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3月2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2-6号金投金融大厦15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3月22日
至2018年3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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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18年3月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7、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祝昌人、杭州北嘉投资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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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办理会议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 应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书面授权委 托书(详见附件一);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本人 有效身份证件、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第(1) (2)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同时电话确认,登记时间以邮戳或本公司收 到传真、电子邮件日期为准。
(二)、登记时间:2018年3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2-6号金投金融大厦15楼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四)、其他相关信息:
邮编:310020
联系电话:0571-86990358
传真号码:0571-81025728
电子邮箱:ycyuanlin@vip.163.com
联系人:洪东辉
六、 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亲自或委托代理人) 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住宿 费用自理,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验证入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3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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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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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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