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优势企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上接123版)
对公司盈利能力的评估主要考察的相关指标包括总资产报酬率、净资产报酬率、销售毛利率、销售净利率、股息率等。
对公司成长性的评估主要考察的相关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增长率、营业利润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每股收益增长率等指标。
●股票的估值分析
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企业所处的行业,选择适当的估值方法,对所筛选出来的财务状况和成长性良好的上市公司的股票价值进行动态评估,分析该公司的股价是否处于合理的估值区间,以规避股票价值被过分高估所隐含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主要采用PEG、市盈率、市净率等估值指标对上市公司进行估值,实践证明,这些相对估值指标在股票的实际投资运作过程中的有效性更高。
(4)模拟组合的构建和组合实施
根据上述步骤选择出来的股票完全是通过自下而上的方法得到的结果,可能会导致模拟组合在单个行业的股票集中度过高,行业配置不够分散,或者组合的行业配置与基准指数的差异过大,造成组合的非系统性风险过高。因此我们需要根据经济周期、市场形势的变化以及对未来行业发展趋势的判断,对组合的行业配置进行适当的调整。
在进行组合的行业调整的时候,由基金经理根据宏观策略研究团队对宏观经济周期、市场运行形势的分析判断,以及行业研究团队对各个行业的行业景气度、行业成长性、行业的盈利能力和行业估值水平等方面所作的分析判断和预测结果,完成对组合行业配置的调整。
经过行业配置调整和风险控制模型调整后所确定的股票组合,将成为最终可供执行的股票组合。
3、债券投资策略
根据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财政、货币政策、市场资金与债券供求状况、央行公开市场操作等方面情况,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债券投资的组合久期,并根据通胀预期确定浮息债与固定收益债比例;在满足组合久期设置的基础上,投资团队分析债券收益率曲线变动、各期限段品种收益率及收益率基差波动等因素,预测收益率曲线的变动趋势,并结合流动性偏好、信用分析等多种市场因素进行分析,综合评判个券的投资价值。在个券选择的基础上,投资团队构建模拟组合,并比较不同模拟组合之间的收益和风险匹配情况,确定风险、收益最佳匹配的组合。
(1)货币市场工具投资
在本基金的货币市场工具投资过程中,将以严谨的市场价值分析为基础,采用稳健的投资组合策略,通过对短期金融工具的组合操作,在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同时,追求稳定的投资收益。具体来说:1) 在保证流动性的前提下,利用现代金融分析方法和工具,寻找价值被低估的投资品种和无风险套利机会;2) 根据各期限各品种的流动性、收益性以及信用水平来确定货币市场工具组合资产配置;3) 根据市场资金供给情况对货币市场工具组合平均剩余期限以及投资品种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2)债券(不含可转债)投资
在本基金的债券(不含可转债)投资过程中,本基金管理人将采取积极主动的投资策略,以中长期利率趋势分析为基础,结合中长期的经济周期、宏观政策方向及收益率曲线分析,实施积极的债券投资组合管理,以获取较高的债券组合投资收益。
本基金所采取的主动式投资策略涉及债券组合构建的三个步骤:确定债券组合久期、确定债券组合期限结构配置和挑选个券。其中,每个步骤都采取特定的主动投资子策略,以尽可能地控制风险、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3)可转债投资
对于本基金中可转债的投资,本基金管理人主要采用可转债相对价值分析策略。
由于可转债兼具债性和股性,其投资风险和收益介于股票和债券之间,可转债相对价值分析策略通过分析不同市场环境下其股性和债性的相对价值,把握可转债的价值走向,选择相应券种,从而获取较高投资收益。
4、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权证资产的投资主要是通过分析影响权证内在价值最重要的两种因素——标的资产价格以及市场隐含波动率的变化,灵活构建避险策略,波动率差策略以及套利策略。
本基金对权证的投资将严格遵守有关部门关于权证投资的相关规定。
5、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套期保值的方式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交易,以管理市场风险为主要目的。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投资时机和数量的决策建立在对证券市场总体行情的判断和组合风险收益分析的基础上。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宏观环境因素、经济政策因素和资本市场因素,结合定性和定量方法,确定套保的时机和套保的方向。同时,根据本基金组合的BETA系数、本基金股票投资的总体规模以及监管部门有关股指期货的投资限制,确定可以套保的金额和比例,计算套保合约数量,并尽量选择月份相同或相近的股指期货合约实施套保。
本公司的投资决策委员会是本公司股指期货业务投资运作的最高决策机构,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拟定公司股指期货业务资产配置策略,设定市场风险监控指标及其所对应的限额、止损止盈限额,审核基金经理提交的股指期货业务策略与方案。基金经理在量化投资团队的协助下拟订股指期货交易业务策略与方案,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策略方案应明确套期保值工具、对象、规模、期限以及有效性等内容。基金经理负责执行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投资决策,量化投资团队和风险管理部负责评估已实施的投资方案,基金经理根据评估意见对组合的股指期货投资方案进行适当调整。
§9 投资决策流程
本基金采用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团队式投资管理模式。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就投资管理业务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基金经理、研究员、交易员在投资管理过程中责任明确、密切合作,在各自职责内按照业务程序独立工作并合理地相互制衡。具体的投资管理程序如下:
1、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投资策略、资产配置和其它重大事项;
2、投资部门通过投资周会等方式讨论拟投资的个券,研究员构建模拟组合;
3、基金经理根据所管基金的特点,确定基金投资组合;
4、基金经理发送投资指令;
5、交易部审核与执行投资指令;
6、数量分析人员对投资组合的分析与评估;
7、基金经理对组合的检讨与调整。
在投资决策过程中,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对各决策环节的事前及事后风险、操作风险等投资风险进行监控,并在整个投资流程完成后,对投资风险及绩效做出评估,提供给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基金经理等相关人员,以供决策参考。
§10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5%+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45%
§11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预期风险收益水平中等的投资品种,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12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招商优势企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7年12月31日,来源于《招商优势企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第4季度报告》。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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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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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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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合约。
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采取套期保值的方式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交易,以管理市场风险为主要目的。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除合力泰(证券代码002217)外其他证券的发行主体未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不存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该证券发行人于2017年3月17日和2017年3月21日发布公告称,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重大事项未履行审议程序,被中国证监会地方监管机构处以警示。
对上述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投资上述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
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本基金管理人从制度和流程上要求股票必须先入库再买入。
11.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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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13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本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及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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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2年2月1日。
§14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14.1 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因基金的证券交易或结算而产生的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以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以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资产的资金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14.2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3、本条第14.1款第3至第8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14.3 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14.4 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磋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前2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提高上述费率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14.5 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14.6 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用
本基金申购采用金额申购方式,申购费率如下表。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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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申购费用的计算方法: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位,小数点后第3位开始舍去,舍去部分归基金财产。
2、赎回费用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基金份额持有期限递减,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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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年指365天,2年为730天,依此类推)
赎回费用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用=赎回份额×赎回受理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位,小数点后第3位开始舍去,舍去部分归基金财产。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转换费用
(1)各基金间转换的总费用包括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申购补差费两部分。
(2)每笔转换申请的转出基金端,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赎回费中不低于25%的部分归入转出基金的基金资产。
(3)每笔转换申请的转入基金端,从申购费率(费用)低向高的基金转换时,收取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用差额;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入基金金额所对应的申购费率(费用)档次进行补差计算。从申购费率(费用)高向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
(4)基金转换采取单笔计算法,投资者当日多次转换的,单笔计算转换费用。
4、基金管理人官网交易平台交易
www.cmfchina.com网上交易,详细费率标准或费率标准的调整请查阅官网交易平台及基金管理人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调整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规定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6、对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低于柜台交易方式的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7、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基金投资者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并不晚于优惠活动实施日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针对特定投资人(如养老金客户等)开展费率优惠活动,届时将提前公告。
§15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9月13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在前次招募说明书刊登后本基金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数据更新。
本次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更新了“重要提示”。
2、在“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概况”,更新了“主要人员情况”。
3、在“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基本情况”,更新了“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4、在“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基金份额销售机构”,更新了“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5、在“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6、更新了“基金的业绩”。
7、在“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部分,更新了“托管协议当事人”。
8、更新了“其他应披露事项”。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