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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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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2018-03-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奥瑞德 公告编号:临2018-010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并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披露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其他相关公告文件。

2017年12月05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2391号,以下简称《一次问询函》),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06日披露的《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公告》(临2017-152)。

2017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和交易对方等内容进行了调整,并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披露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修订稿)及其他相关公告文件。

根据本次重组交易方案的调整,公司与各中介机构就一次问询函中提及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并于2017年12月30日公告了一次问询函回复内容及相关文件,详见披露的《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之回复公告》(临2017-165)。

2018年01月03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二次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022号,以下简称《二次问询函》)。

公司收到《二次问询函》后,积极组织中介机构及相关方按照要求逐项认真准备答复工作。由于《二次问询函》涉及的部分事项正在与有关方洽商确认,需要进一步补充、核实和完善,因此公司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回复工作,特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二次问询函》,公司股票继续停牌,详见公司于2018年01月10日披露的《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二次问询函〉的公告》(临2018-003)。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及相关方仍就《二次问询函》部分问题进行协商与落实。公司将继续积极协调各方推进此项工作,并预计在2018年03月26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回复文件,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后申请复牌。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0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