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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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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3-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60 证券简称:福耀玻璃 公告编号:临2018-005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3月16日上午在福建省福清市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福耀工业村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3月1日以专人递送、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曹德旺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全体与会董事以举手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批准《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二、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度本公司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148,748,043元。经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7年度本公司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148,220,922元。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度本公司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母公司报表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785,950,962元,加上2017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3,415,421,647元,扣减当年已分配的2016年度利润人民币1,881,463,149元,并按2017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278,595,096元后,截至2017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4,041,314,364元。

本公司拟订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总股本2,508,617,532股为基数,向2017年度现金股利派发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和H股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7.5元(含税),共派发股利人民币1,881,463,149元,本公司结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2017年度本公司不进行送红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公司派发的现金股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

本公司董事局同意本公司委任香港中央证券信托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的代理人,不时代本公司派发及处理本公司向H股股东宣布的股利。本公司董事局同意授权本公司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共同签署、执行派发股利有关事宜、签署有关派发股利的法律文件,并全权代表本公司办理一切相关事宜。

该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包括A股年报和H股年报,其中的财务报告分别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其中,A股年报包括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和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系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编制,将与本次董事局会议决议公告同日披露;H股年报包括2017年度业绩公告和2017年年度报告(印刷版),2017年度业绩公告将与本次董事局会议决议公告、A股年报同日披露。

该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核销2017年度坏账准备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经公司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账面金额为人民币16,500元,已计提坏账准备人民币16,500元,本次核销的坏账准备金额为人民币16,500元。公司董事局认为,本次核销坏账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谨慎性原则,符合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有利于更加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审议通过《关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年度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业务服务费用以及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2018年度境内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作为本公司聘请的2017年度境内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对公司进行审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年度审计工作。2017年度,公司支付给普华永道的审计业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421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业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348万元(2016年度和2015年度,公司支付给普华永道的审计业务服务费用分别为人民币348万元和人民币28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业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73万元(2016年度和2015年度,本公司支付给普华永道的内部控制审计业务服务费用分别为人民币73万元和人民币70万元)。为保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局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作为本公司2018年度境内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由普华永道对本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并对本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聘期一年。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服务费用以及续聘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本公司2018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聘请的2017年度境外审计机构,在对公司进行审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年度审计工作。2017年度,公司支付给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业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104万元(2016年度和2015年度,公司支付给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业务服务费用分别为人民币104万元和人民币110万元)。为保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局同意续聘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本公司2018年度境外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十、审议通过《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十一、同意将《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十二、审议通过《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1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董事局同意公司在本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存续期限最长不超过本次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8个月。同时,董事局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曹德旺先生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实施委托理财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委托理财形式的选择,期限、金额的确定,合同、协议的签署等与购买理财产品有关的所有事宜和签署相关法律性文件,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8个月。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1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营运资金的需求,董事局同意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分行申请人民币2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同时,董事局同意授权董事长曹德旺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一切与申请授信、借款等业务有关的授信合同、借款合同、凭证等各项法律性文件。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营运资金的需求,董事局同意公司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1亿美元综合授信额度。同时,董事局同意授权董事长曹德旺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一切与申请授信、借款等业务有关的授信合同、借款合同、凭证等各项法律性文件。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董事局同意公司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5月11日下午14:00时,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福建省福清市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福耀工业村本公司会议室。

公司A股股东网络投票系统、时间如下:A股股东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A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11日至2018年5月11日,其中,公司A股股东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公司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2017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17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关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年度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业务服务费用以及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2018年度境内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服务费用以及续聘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本公司2018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的议案》 《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关于制定〈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等议案。董事局同意授权公司适时发布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及/或通告等文件。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一八年三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660 证券简称:福耀玻璃 公告编号:临2018-006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3月16日上午在福建省福清市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福耀工业村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白照华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3月1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应参加会议监事三人,白照华先生、陈明森先生、倪时佑先生三位监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报告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报告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

1、经审核,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监管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2、截至监事会提出本意见时止,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全体监事承诺《2017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该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规定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八年三月十七日

证券简称:福耀玻璃 证券代码:600660 公告编号:临2018-007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2018年度境内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年度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业务服务费用以及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2018年度境内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2017年度,公司支付给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的审计业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421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业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348万元(2016年度和2015年度,公司支付给普华永道的审计业务服务费用分别为人民币348万元和人民币28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业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73万元(2016年度和2015年度,本公司支付给普华永道的内部控制审计业务服务费用分别为人民币73万元和人民币70万元)。为保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局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作为本公司2018年度境内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由普华永道对本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并对本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聘期一年。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一八年三月十七日

证券简称:福耀玻璃 证券代码:600660 公告编号:临2018-008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作为

本公司2018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服务费用以及续聘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本公司2018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的议案》。

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聘请的2017年度境外审计机构,在对公司进行审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年度审计工作。2017年度,公司支付给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业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104万元(2016年度和2015年度,公司支付给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业务服务费用分别为人民币104万元和人民币110万元)。为保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局同意续聘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本公司2018年度境外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一八年三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660 证券简称:福耀玻璃 公告编号:临2018-009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而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和列报进行适当的变更和调整。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将按照《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根据上述规定,本公司将按照《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2018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及财政部自2014年1月以来修订或新发布的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及自2014年1月以来修订的或新发布的相关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7]30号),公司调整了财务报表列报。同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数据按照当期的列报要求进行调整,其影响项目及金额列示如下:

(1)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摊销完毕的长期待摊费用仍归类为长期资产,列报为长期待摊费用项目,该调整对2017年度期初数据影响如下:

(2)将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和损失计入资产处置收益项目,该调整对2016年度同期数据影响如下:

2、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规定,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实质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规定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七日

证券简称:福耀玻璃 证券代码:600660 公告编号:临2018-010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保本型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存续期限最长不超过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之日起18个月。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公司董事局同意公司在第九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存续期限最长不超过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之日起18个月。本次委托理财尚未签署相关协议,公司董事局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曹德旺先生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实施委托理财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委托理财形式的选择,期限、金额的确定,合同、协议的签署等与购买理财产品有关的所有事宜和签署相关法律性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之日起18个月。

本次委托理财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8年3月1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在公司董事局审批权限内,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委托理财的主要内容

(一)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二)理财产品投资投向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的投向为高信用等级、流动性好的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银行次级债、债券回购以及投资级及以上的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商业银行同业存款、货币市场存拆放交易、有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信用支持的各种金融产品及其他合法的金融资产信托计划等。

(三)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将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保本型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风险及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本金较为安全,风险可控;该等保本理财业务的主要风险在于银行破产倒闭带来的清算风险。防范措施为:1、投资理财合同必须明确约定保证公司理财本金安全;2、公司将选择资产规模大、信誉度高的金融机构开展理财活动;3、公司将定期关注委托理财资金的相关情况,一旦发现有可能产生风险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4、公司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的原则、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日常管理及报告、责任追究等方面作了详尽的规定,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自有闲置资金用于委托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且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及其股东之整体利益。我们对《关于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表示同意。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委托理财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三、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为人民币20.10亿元。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一八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