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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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

2018-03-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92 证券简称:长城电工 公告编号:2018-01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关注到本公司股票2018年3月15日、16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涨停,已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敬请投资者关注本公告相关风险提示,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关于公司投资的燃料电池相关业务情况风险提示

1、公司于2001年4月与中科院大连化物所及其他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新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投资1050万元,目前占该公司的总股份仅为9.38%,为参股股东,对公司影响较小,该参股公司对长城电工的经营业绩及收益目前没有贡献。

2、新源动力相关的燃料电池业务目前尚处于研发试验阶段,无产业化产品,后续研发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股票市盈率水平较高,截至2018年3月16日,公司股票动态市盈率为134.81倍,市盈率水平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公司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交易于2018年3月15日、16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涨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征询,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重大事项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甘肃省政府国资委征询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目前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控股股东及董监高买卖股票情况

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没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一)同行业市盈率比较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2017年4季度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属于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截至2018年3月16日,公司动态市盈率为134.81倍,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动态市盈率为75.46倍,公司市盈率水平显著高于电器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市盈率。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关于公司投资的燃料电池相关业务情况

近日,公司关注到有相关媒体报道,其中涉及到公司投资参股的新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源动力”),现就公司燃料电池相关业务风险提示如下:

1、公司于2001年4月与中科院大连化物所及其他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新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投资1050万元,目前占该公司的总股份仅为9.38%,为参股股东,对公司影响较小,该参股公司对长城电工的经营业绩及收益目前没有贡献。

2、新源动力相关的燃料电池业务目前尚处于研发试验阶段,无产业化产品,后续研发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