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高管减持计划到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18-011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高管减持计划到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30日披露了《关于部分高管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062)。公司董事/总经理王震宇先生、董事/副总经理沈伟康先生、时任财务总监屠国良先生分别计划自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至2018年3月20日止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0.0145%)、 68,250股(占公司总股本0.0066%)、18,28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0.0018%)。2017年9月23日、2017年12月13日、2017年12月21日公司先后披露了《关于部分高管完成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8)、《关于部分高管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90)、《关于部分高管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92)。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司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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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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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计划减持数量,剩余未实施的计划减持股份数量自动作废。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3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