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对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18-026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对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计划向4家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分别是潍坊恒泰食品有限公司、柳州恒泰食品有限公司及丰城恒泰食品有限公司、四川吉恒食品有限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0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3月19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成都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成都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授信额度可供本公司及本公司全部全资子公司使用,由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不设置其他抵/质押担保。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18-022号公告。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2018年度对下属4家全资子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的银行授信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明细如下: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上述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向全资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潍坊恒泰食品有限公司
成立于2001年3月;注册地址:昌乐县朱刘街道办事处工业园;注册资本8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科;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批发兼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食品添加剂(焦糖色(亚硫酸铵法、氨法、普通法)液体)生产、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6,812.42万元,负债总额893.42万元,净资产总额5918.99万元,净利润1206.72万元,资产负债率13.11%。
2、柳州恒泰食品有限公司
成立于2003年5月;注册地址:柳江县第一工业开发区远东路20-1号;注册资本8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科;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食品添加剂恒泰牌焦糖色;预包装食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白糖、桔水销售。(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凭许可证在有效期限内经营)。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5,587.51万元,负债总额659.96万元,净资产总额4927.55万元,净利润670.25万元,资产负债率11.81%。
3、丰城恒泰食品有限公司
成立于2013年4月;注册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新三路11号;注册资本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科;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食品添加剂焦糖色(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06月05日);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白糖、葡萄糖浆销售(凡涉及许可经营的项目凭许可证在有效的范围及期限内经营);经营进出口业务(凭备案文书经营)。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5,116.52万元,负债总额3244.93万元,净资产总额1871.59万元,净利润-3.09万元,资产负债率63.42%。
4、四川吉恒食品有限公司
成立于2010年6月;注册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小天竺街75号1栋6楼3号;注册资本8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科;经营范围:销售农副产品;批发:预包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4,307.28万元,负债总额3000.09万元,净资产总额1307.18万元,净利润230.47万元,资产负债率69.65%。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本公司尚未与相关方签订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是为支持子公司的发展,在对各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本次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以提供信用担保、且不设置其他抵押、质押担保条件的形式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有利于公司高效、顺利的筹集资金,优化公司现金流状况,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可供本公司及本公司全部全资子公司使用。
六、累计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0元。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