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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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2018-03-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公告编号:2018-018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8年1月1日-2018年3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同向上升

注:本格式中的“元”均指人民币元。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18年第一季度,公司产能进一步增加并释放,销量增加,使得公司业绩稳步增长。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一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40证券简称:格林美公告编号:2018-019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报道内容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有关媒体报道情况及说明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格林美”)近日关注到有关媒体刊登了《大火之后,寻找格林美拆解补贴金额明细》的相关报道(以下简称“报道”),为避免投资者对市场传闻形成误读,经公司各方认真核实,现对媒体报道涉及的内容予以说明如下:

1、关于荆门园区发生火灾的情况说明

2018年3月11日18:40,荆门市绿源废渣废泥环保处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绿源”)洗渣车间因外施工单位动火作业管理不善发生起火事件。荆门绿源为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格林美”)的控股子公司,荆门格林美持有其70%股份。该事件未造成人员伤亡,经估算预计损失不超过100万元,暂未受到相关行政处罚,也未对荆门格林美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2、关于公司2015年、2016年当期采购金额的说明

2015年及2016年年报披露中“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与采购总金额存在差异的原因主要系两者定义包含的范围不同,“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中包含了原材料的采购成本、增值税进项税额、生产过程中计入产品成本的其他付现费用等,而公司年报披露的采购总金额仅包含原材料的采购成本。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关于现金流量项目指定的相关规定,“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包括购买材料、商品、劳务支付的货款及增值税进项税额,这里面就包含支付的原材料采购成本、进项税、进口关税、水电费、包装物等现金支出,而公司年报披露中的采购供应商前五名及采购总金额仅指原材料采购成本,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计入产品成本中的税款、水电费及其他耗用等。

2015年开始,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迅速扩张,销售和生产规模日益扩大,“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与供应商采购总金额的差异也逐步上升,属于正常差异。

公司的现金流量表采取逐笔指定的方式编制,在实际付款时,按规定逐笔将支付原材料成本、相关税款、水电费及其他生产相关的耗用指定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且年报披露的现金流量表也已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

由于报道中使用的“采购额=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税+应付款增量-预付款增量”这个公式对公司实际经营中许多相关因素未充分考虑,因此,公司依据相关会计法规中规定的现金流量表编制的间接法,对年报中“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进行验证,具体公式如下: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营业成本+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预付款项期末余额-预付款项期初余额)+(存货期末余额-存货期初余额)+(应付票据期初余额-应付票据期末余额)+(应付账款期初余额-应付账款期末余额)-当期列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的职工薪酬-当期列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的折旧费和固定资产修理费”,具体详见表1所示:

表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计算表

单位:元

备注:公司应付票据中包含部分应付工程设备款,表1计算过程中已剔除。

3、关于2014年度公司电子废弃物拆解数量的说明

公众进入环境保护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网站(http://www.mepscc.cn),依次点击“网上技术审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在线业务”、“公示区”,可查询到公司2012年-2017年期间所有审核数据公示情况。

(1)通过对“关于2013年第1、2季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技术复核情况的公示”、“关于2013年第3、4季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技术复核情况的公示”中数据进行统计:2013年公司实际拆解量2,216,242套,申报拆解量2,105,804套,自查扣减量110,438套(包含荆门格林美自查扣减72套,河南格林美及武汉城矿2013年12月2日之前的数量不计入补贴拆解数量的110,366套),确认规范拆解量为2,099,629套。

2013年12月2日,国家环保部公示了第三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企业名单,其中格林美(武汉)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武汉城矿”)、河南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简称“河南格林美”,现更名为“河南沐桐环保产业有限公司”)均在名单内。拆解补贴数量从公示名单之日起计算,2013年12月2日之前的数量不计入补贴拆解量(河南格林美4,645套,武汉城矿105,721套,共110,366套)。国家环保部公示格林美集团规范拆解数量与公司自查规范拆解数量相符。

表22013年环保部公示数据统计表

(2)通过对“关于2014年第1、2季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技术复核情况的公示”、“关于2014年第3、4季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技术复核情况的公示”中数据进行统计:2014年公司实际拆解量6,789,993套,自查申报2014年拆解量6,784,296套,向环保部申报拆解量6,791,508套(包括2012-2013年拆解电脑7,212套),经环保部审核确认规范拆解量为6,762,340套。

(a)由于2014年前未出台电脑审核标准,所以2012年-2013年电脑拆解量全部纳入2014年第一、二季度数量进行审核及公示。

2014年第一、二季度企业申报数据中,扬州宁达贵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宁达”)含2012-2013年拆解电脑5,669套,江西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格林美”)含2012年-2013年拆解电脑1,543套。

(b)按照国家审核指南要求,处理企业应当建立基金补贴申报的自查内审制度,在申报补贴前,开展自查工作,扣除不属于基金补贴范围和不符合规范拆解处理要求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数量。

2014年企业自查扣减不符合规范数量5,697套,申报拆解量为6,784,296套,则实际拆解量为6,789,993套。与年报公示数据一致。

对于报道中在环保部官方网站中查询到的数据只公示了部分,目前电子废弃物的管理主要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2012年-2017年所有审核批次的数据均可在该网站上查询。

表32014年环保部公示数据统计表

4、关于2015年、2016年年报中披露的江西格林美数据和工商资料数据不一致的说明

2015年及2016年年报中披露的江西格林美数据和工商资料数据在收入方面存在出入的原因主要为披露口径的差异,年报披露口径为江西格林美合并报表数据,江西格林美工商信息披露为江西格林美单体报表数据。

江西格林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下属公司有丰城格林美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山西洪洋海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有限公司、内蒙古新创资源再生有限公司等。公司2015年及2016年年报中江西格林美相关数据披露口径为合并报表数据,该合并报表包含了江西格林美单体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数据,江西格林美工商信息披露仅为江西格林美单体报表数据,由于信息披露口径的差异导致江西格林美收入及净利润等数据存在差异。

5、关于公司2014年度一年以内应收账款增加额与基金补贴增加额数据差异的说明

报道所提出的公司公告拆解补贴金额与其测算金额不一致原因主要是其2014年拆解量统计不全,未将公司子公司荆门格林美、武汉城矿、扬州宁达2014年第一、二季度的拆解数据统计在内,因此产生差异。

公司2013年度经营拆解业务新增基金补贴款2.33亿元,收回1.08亿元,2013年应收基金补贴款期末余额为2.33亿元,2014年度新增基金补贴款4.997亿元,收回1.53亿元,收购子公司影响期初数271.4万元,2014年度应收基金补贴款期末余额为5.82亿元。

以上数据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说明》。

6、关于参股公司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科亿”)新增股东“株洲精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现韩红涛和王金钢的情况说明

为进一步强化公司核心业务钴镍钨产业链的发展,2016年8月,公司通过股权收购参股数控刀具精密制造领域的优势企业欧科亿,并于2016年12月完成增资扩股,合计持有欧科亿25%股份,成为欧科亿的第二股东。

2017年1月3日,韩红涛女士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并于2017年1月底办理了离职手续。

经核查,王金钢先生不在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名单中,具体详见公司于2017年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7、关于荆门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2016年和2017年电子废弃物拆解数量下滑的说明

报道中显示的荆门市环保局披露2016年-2017年数据(见表4),经核实,期间荆门格林美实际申报数据(见表5),两表的数据统计方式不一致,其中荆门市环保局公示的2016年第三、四季度、2017年第三、四季度为企业实际拆解量按台统计的数据,2016年第二季度、2017年第一、二季度为企业申报拆解量按台统计的数据,2016年第一季度为企业申报拆解量电脑按套(一台主机+一台显示器,两台为一套)统计的数据。

表42016年-2017年荆门市环保局公示数据

表52016年-2017年荆门格林美实际申报数据

电子废弃物拆解业务是一个消除污染的利国利民环保业务,但是,当前,国家下拨电子废弃物拆解补贴周期较长。公司一般按季度进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定额补贴的申报,而拆解补贴的发放需经过市、省、国家环保部、财政部等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核,历时较长,自2016年起,从公司申报电子废弃物拆解量到财政部发放电子废弃物拆解补贴需历时24个月以上的时间(2012—2015年期间,财政部发放电子废弃物拆解补贴的周期一般为6个月到12个月),占用大量的经营性流动资金。同时,公司向回收站与社会消费渠道采购废旧电器电子的付款周期一般为1-2个月,在此过程中,公司需长期垫付大量的流动资金用来支付废旧电器电子采购款项,导致2016年后公司电子废弃物拆解业务现金流严重不平衡。因此,在公司运营资金有限的情况下,从2017年起,公司主动下调了电子废弃物的拆解规模,将有限的运营资金投入到资金流转更快、市场空间更大的新能源材料业务板块和产品中,推动了公司经营规模与利润的稳步增长,扭转了公司经营性现金流的不平衡局面,更大程度保护了投资者权益。

表6基金补贴发放时间统计表

资料来源:根据截至2017年12月31日基金实际拨付情况统计整理

同时,从2017年起,公司的电子废弃物业务产业链进行了深度优化调整。在供应链上,建立了多层次的回收渠道,一方面积极提高补贴较高与毛利率较高的白色家电(电冰箱、洗衣机)的回收处理量,另一方面着手下调毛利率较低的电视机、电脑的回收处理量,因此,短期内,公司的电子废弃物拆解处理总量将维持下降。

与此同时,公司还在后端积极延伸回收处理产业链来提升电子废弃物拆解业务的整体效益,形成了“电子废弃物精细化拆解—废五金精细化利用—废塑料精细化利用—稀贵稀散金属综合利用”产业链,开发了线路板热解与稀贵金属回收、液晶屏智能化自动分离、废塑料自动化分选与改性加工、荧光灯拆解与稀土提炼等后端拆解产物的深加工高值化技术,创新性的实现了行业精细化处理电子废弃物循环利用增值模式,在一定程度对冲了公司下调电子废弃物拆解总量引起的电子废弃物拆解业务板块的效益下降。

二、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