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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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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018-03-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编号:2018-061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19日和2018年2月5日分别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公司在募集资金投向不改变的原则下,实施主体增加“深圳市怡亚通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物流”)及其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星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链电子商务”)及其全资子公司”。相关决议请见公司2018年1月2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8)。公司全资子公司怡亚通物流和星链电子商务于近日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现将账户开立及协议签订的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文号为“证监许可[2015]601号”《关于核准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于2015年5月实施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向7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6,596,683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3.5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228,550,648.31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28,658,585.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99,892,063.3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于2015年4月30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验字[2015]000240号《验证报告》。

二、此前募集资金的管理与存放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将募集资金分别存放在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银行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目前,相关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三、本次新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情况

怡亚通物流、星链电子商务(甲方)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乙方)、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丙方)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44250100000200002260 ,截止 2018年 3 月 2日,专户余额为人民币__ 零元 。该专户仅用于甲方380平台扩建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44250100000200002259 ,截止 2018年 3月 2日,专户余额为人民币__ 零元 。该专户仅用于甲方380平台扩建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秦翠萍、温波在银行工作日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 5 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的,乙方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四、备查文件

怡亚通物流、星链电子商务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原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