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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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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8-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283 公司简称:钱江水利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天健审[2018]1358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合并报表净利润为72,590,347.68元,基本每股收益0.21元。同时确认母公司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为38,476,379.7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0,503,816.34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42,027,436.59元,本年度无实际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

公司2017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本次不派发现金股利;不派发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须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自来水的生产和供应,同时经营污水处理和市政自来水管道安装业务。公司产业链条完整,享有厂网一体化、供排水一体化优势。

公司供水业务涵盖供水服务全产业链,包括原水、取水、制水、输水到终端客户服务,总供水设计规模159万吨/日。通过与当地水务公司以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组建水务公司,运营供水项目。主要包括以下两种形式:1.原水供应:将水库原水通过供水管网直接输送给制水企业,业务主要分布在嵊州及兰溪,设计规模20万吨/日;2.自来水供应:将原水通过自来水处理工艺后,将符合国家标准的自来水通过城市供水管网销售并输送给用户,业务分布杭州、舟山、丽水、永康、兰溪、平湖、金西、安吉等地,总设计规模139万吨/日。

公司污水处理业务系从城市污水管网收集生活污水、工商业污水、雨水及其他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使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达到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污水处理设计规模31万吨/日。目前主要由丽水供排水、永康钱江水务以及宁海兴海污水公司从事污水处理业务。

公司管道安装业务作为水务业务的延伸,包括管道安装工程业务和水务工程材料销售,其中管道安装工程业务一般由水务公司下属安装分子公司承接施工,主要业务包括房产片区自来水管道铺设、农村自来水及管网改管和配合市政道路自来水管道铺设等工程施工业务。

(二)行业情况

供水行业属公用事业领域,具有自然垄断属性,有规模经济性和安全性特征,随着国内城镇化推进加快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自来水需求量和国家政策对饮用水质标准逐渐提高,政府对地下管线建设改造、城市供水安全保障、节水综合改造等内容提出新要求,对水务行业是机遇。

污水处理行业:我国城市污水处理行业目前企业规模普遍偏小,以本地化经营为主,分布较为分散。随着我国污水处理行业近年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进一步推广,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目前,国家环保部门加强督查和处罚力度,污水处理企业面临经营风险增加,但对于专业污水处理运行企业而言,既是机遇也是挑战。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日水处理规模达190万吨,其中供水处理规模159万吨/日,污水处理规模31万吨/日。

2017年度,公司供水业务实现供水量35,809万吨,售水量32,803万吨,完成年度计划的101.1%,比上年同期增长1,183万吨,增幅3.74%。主要系兰溪公司因供水泵站管网建设以及新增江南片区供水区域,售水量增幅9.36%;安吉公司因得益于应急供水设施建成投产,售水量增幅16.09%;金西公司得益于蒋堂供水总管建设,新增供水区域以及供水开发区企业增加,售水量增幅11.49%;舟山公司及丽水公司售水量小幅增长。公司整体供水形势平稳,但从供水结构上看,居民用水稳步增长,非居民用水中工业用水受当地经济影响增幅明显放缓,个别地区呈小幅下滑趋势,其他用水小幅上涨。

2017年度,公司实现污水处理量9,520万吨,完成年度计划的108.82%,同比增长63.57%,主要系本期宁海兴海污水厂自2017年2月22日开始纳入统计范畴以及永康污水厂三期开始投入使用。

2017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8,129.24万元,比上年同期81,549.58万元增加16,579.67万元,增加了20.33%,其中水供给及处理行业的营业收入92,936.6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22.72% ,实现稳步增长;实现合并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7,259.03万元,较上年同期净利润5,894.83万元增加1,364.20万元,增加了23.14%,主要系水务主业贡献利润增长以及财务费用节约所致。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1)、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公司按通知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执行新准则。本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公司按通知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执行新准则。2017年公司按照新准则要求将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3,102万元,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按照原准则,该项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同时, 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不需要对2017年财务报表的比较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3)、财政部发布《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公司编制2017年度报表执行新准则,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以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调减2016年度营业外收入123,578.94元,调减营业外支出1,046,954.59元,调减资产处置收益923,375.65元。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 2017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六届十二次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报告期公司会计估计未变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新增子公司宁海污水公司

根据公司第六届第九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投资宁海县污水处理项目的议案》,2016年12月30日,公司与宁海县排水有限公司签署《宁海县兴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2016〕596 号)为依据,作价人民币 9,000.00万元收购其全资公司宁海县兴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60%股权。公司于2017年1月12日支付8,100.00万元股权收购款,并于2017年2月14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3月14日支付股权收购款尾款900万。

据此,公司股权取得时点为2017年2月14日,自该时点起将宁海污水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2)合并范围减少

2016年11月30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水利置业持有的浙江锦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债权、持有的杭州锦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进行司法拍卖。

根据司法拍卖平台显示的拍卖结果,买受人广东宝能置地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30日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以最高价10.34亿元竞得拍卖标的物,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2017 年 2 月,广东宝能将全部拍卖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3月15日出具《执行裁定书》,裁定书主要内容如下:水利置业公司在锦天房产公司100%股权及债权、锦天物业公司100%股权归买受人广东宝能置地有限公司所有,自裁定书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买受人广东宝能置地有限公司可持裁定书到财产管理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2017年3月,锦天房产公司和锦天物业公司完成产权过户登记手续,至此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董事长:刘正洪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83 证券简称:钱江水利 公告编号:临2018-003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3月16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六届十二次董事会的通知,会议于2018年3月28日上午9:00在杭州市三台山路3号公司多功能厅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刘正洪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后一致同意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三、 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报告全文和年报摘要》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钱江水利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天审字{2018}1359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天健审[2018]1358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合并报表净利润为72,590,347.68元,基本每股收益0.21元。同时确认母公司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为38,476,379.7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0,503,816.34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42,027,436.59元,本年度无实际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

公司2017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本次不派发现金股利;不派发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须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经理层2017年度绩效考核》的议案;

同意给予公司经营层奖励,总经理奖励人民币25万元(税前),其他高管人员按系数予以相应奖励。

表决结果: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七、审议通过《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单位及有关报酬》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8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 2018年审计费用为70万元人民币,内控审计费用为22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2018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3.6亿元人民币,分别为:农业银行杭州西湖支行5.0亿元、交通银行杭州武林支行1.0亿元、上海浦发银行杭州分行1.6亿元、建设银行杭州宝石支行1.0亿元、中国银行杭州开元支行1.0亿元、兴业银行杭州分行4.0亿元、招商银行杭州之江支行1.0亿元、民生银行杭州分行4.0亿元、杭州银行保俶支行2.0亿元、宁波银行1.0亿元、工商银行杭州之江支行2.0亿元。

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与借款有关的合同、凭证等各项法律性文件,本授权有效期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九、审议通过《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控股子公司永康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提供期限不超过五年的借款担保0.8亿元,提供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借款担保1.1亿元。

公司在上述额度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书,本授权有效期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详见公告临2018-005)

表决结果: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十、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详见公告临2018-006)

表决结果: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见公告临2018-007)

表决结果: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十四、审议通过《公司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于2018年6月30日前在公司多功能厅召开,具体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以上第一、三、五、七、九、十一、十二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83 证券简称:钱江水利 公告编号:临2018-004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于2018年3月28日下午2:00在杭州三台山路3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钱建国先生主持,经表决,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公司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阅公司2017年度报告后,认为:

1、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2017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在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公司监事会审阅了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合理,执行有效,并对董事会做出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六、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八、审议通过《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以上第一、二、四、五、六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83 证券简称:钱江水利 公告编号:临2018-005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永康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

●本次为其担保计划金额:1.9亿元人民币;

●本次无反担保;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六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公司拟在2018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借款提供以融资担保余额计算,额度为人民币1.90亿元的担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在上述额度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书,本授权有效期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永康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康水务”)

住所:浙江省永康市总部中心金贸大厦11楼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4792098658U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朝晖

成立日期:2006年8月25日

主要经营范围:卫生设备销售: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的项目投资;自来水管道安装、维修;以下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给排水管道用井盖、水表箱制造、销售;:城市污水处理;生物炭制造、销售,中水回用,集中式供水生产和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股份51.00%。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永康水务总资产46,338.99万元,净资产9,482.79万元;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16,484.94万元,净利润1,983.52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永康水务因生产经营的需要及所属水厂扩建工程,公司计划为其提供期限不超过五年的借款担保0.8亿元,提供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借款担保1.1亿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担保事宜进行了充分论证,参会董事认为:控股子公司借款资金主要用于主业工程建设期间的资金周转,属于公司资金合理经营需要,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公司为其提供贷款担保未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五、截止2017年末,本公司累计担保额为54,374.00万元人民币,占经审计的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的29.80%,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2、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83 证券简称:钱江水利 公告编号: 临2018-006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6,597万元和募集资金相关利息等收入3,394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一、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903号)批准,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7,665,758股,发行价格11.0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744,999,995.58元,扣除发行相关费用人民币25,867,665.7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19,132,329.82元,其中转入股本人民币67,665,758元,余额人民币651,466,571.82元转入资本公积,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5年2月16日出具的《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1-7号)、《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23号)验证。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全部存入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存放和管理。

二、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一)根据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4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下列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第一次变更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及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15-038”号公告及“2015-042”号公告),公司决议将舟山市岛北水厂建设项目未使用的3,236万元募集资金用于兰溪市输水管道建设工程。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第二次变更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及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16-033号公告及“2016-038”号公告”),公司决议将舟山市岛北水厂建设项目和舟山市平阳浦水厂深度处理工程项目结余合计人民币6506.15万元,用于舟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虹桥水厂迁建(深渡水处理)工程项目。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 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18年2月28日,本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65,316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90.83%;公司节余募集资金为6,597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9.17%。

四、募集资金节余原因

公司在实施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谨慎使用资金。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本着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科学审慎的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项目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设计深度的提高、工程建设管理的加强、以及工程招标等方式,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在保障工程质量和项目进度的前提下,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加强费用管控,合理降低了项目的建设成本。因此,截至2018年2月28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建设项目均已达到可使用状态,但仍结余6,597万元募集资金。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6,597万元和募集资金相关利息等收入3,394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盈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认为:公司此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和进度做出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没有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钱江水利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七、关于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后方能实施。

备查文件:

1、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函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83 证券简称:钱江水利 公告编号:临2018-007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7]13号、财会[2017]15号和财会[2017]30号的相关规定,公司依据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企业会计政策。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新准则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新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2017年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3、财政部于2017年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公司六届十二次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1、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公司按通知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执行新准则。本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公司按通知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执行新准则。2017年公司按照新准则要求将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3,102万元,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按照原准则,该项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同时, 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不需要对2017年财务报表的比较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3、财政部发布《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公司编制2017年度报表执行新准则,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以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调减2016年度营业外收入123,578.94元,调减营业外支出1,046,954.59元,调减资产处置收益923,375.65元。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 2017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财会[2017]13号、财会[2017]15号和财会[2017]30号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83 证券简称:钱江水利 公告编号:2018-008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七号—水的生产与供应》、《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7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公司2017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分行业:

1、自来水

2、污水

特此公告。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