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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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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注释16:受客户投资进度影响,导致新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向新奥泛能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设备减少。

注释17:新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加强用电管理,实际用电较计划用电量节约。

(三)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预计2018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34,351.58万元。

注:新奥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包含霸州市新胜供水有限公司、廊坊新奥龙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南京新奥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石家庄新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中,相同类别的交易可在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之间调剂使用。

二、关联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述关联方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暨董事长王玉锁先生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规定,上述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的关联交易将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其定价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工程施工销售金额占本次关联交易总额比重较大,交易定价参照当地与行业的现行概预算定额及计价标准、政府造价信息文件等公开标准确定。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必要的持续性经营业务。为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充分利用关联企业的已有资源,提高经营效率,降低成本,公司选择与上述关联企业发生业务往来。

本次关联交易均参照交易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结算,定价公允合理,不损害公司利益,结算采取银行转帐方式,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产生负面影响,亦不会损害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公司主营业务未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特此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公告编号:临2018-037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新奥债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损益、总资产、净资产及净利润均不产生影响。

一、 概述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对于本规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一般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018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决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时间执行。

二、 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 会计政策变更性质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变更会计政策。

(二) 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采用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印发关于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执行。其他未修改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持有待售资产”和“持有待售负债”项目;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对净利润按持续经营净利润和终止经营净利润进行分类列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上述调整对公司本期的净资产和净利润以及可比期间净利润不产生影响。公司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财务报表科目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政策规定,上述调整对公司本期的净资产和净利润以及可比期间净利润不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新奥股份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公告编号:临2018-038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新奥债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具体情况如下:

一、概述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7年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调查和评估,认为该所遵循职业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为保持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18年度在公司现有审计范围内,聘用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服务费用预计为叁佰万元整(不包括审计过程中会计师代垫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等费用),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贰佰肆拾万元整,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陆拾万元整。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过审慎核查,我们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担任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资质条件,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履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本议案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中喜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18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公告编号:临2018-039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新奥债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披露如下:

一、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

受国内宏观经济影响,甲醇和煤炭产品价格市场波动较大,为有效规避市场风险,减少和降低甲醇、煤炭商品价格大幅波动对公司部分主营业务产品及相关产品贸易的不利影响,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拟继续利用期货开展套期保值操作,进行风险控制。

二、2017年套期保值完成情况

2017年,公司进一步完善了期货业务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批通过的《关于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下的期货商品品种、数量和保证金规模下,根据对冲交易原则,在甲醇和煤炭等产品生产及现货贸易基础上开展了套期保值业务。

2017年公司累计完成甲醇套期保值量16.94万吨,煤炭套期保值量2.33万吨,聚烯烃套期保值量0.144万吨,期货合约累计平仓收益总额为人民币59万元,最大期货交易保证金规模约1200万元,累计交易额未超过6500万元。

三、2018年套期保值计划

随着公司产品贸易和销售业务量的扩大,2018年公司拟将继续在对冲交易原则和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开展甲醇、煤炭产品的套期保值,操作充分发挥期货的保值作用,减少和降低甲醇和煤炭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1、期货品种:郑州商品交易所交易的甲醇期货和动力煤期货;

2、交易数量: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来12个月内,煤炭期货保值数量累计不超过75万吨;甲醇期货套期保值的数量累计不超过60万吨。

3、保证金规模:最大期货交易保证金规模不超过3000万元,累计保证金交易金额不超过37000万元。

4、目的:套期保值,配合工厂生产、产品贸易对冲市场风险。

5、交易主体:新能能源有限公司、新能(张家港)能源有限公司、新能矿业有限公司全部委托新能(天津)能源有限公司开展煤炭或甲醇期货保值交易操作,全部主体合计交易数量、保证金规模、累积交易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四、套期保值风险分析

期货行情波动较大,受行业政策、利率、现货市场价格、公司操作等风险因素影响,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套期保值操作,利用期货锁定采购、销售价格,配合工厂生产和贸易业务,不做投机性交易,风险较小而且可控。公司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因素进行了审慎的预估:

1、市场风险

一是期货市场发生系统性风险;二是期货产品价格预测发生方向性错误;三是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背离等带来风险。

2、政策风险

监管机构对期货市场相关规定、政策等进行修改,导致期货市场的法律法规等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并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一定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

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在合适的价位成交,令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从而带来损失。

4、操作风险

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因贪多求快,没有考虑实际的人才配置,存在冒进和操作不当,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5、技术风险

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五、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按照期货业务操作制度和风控制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在现有套期保值组织架构下,按照期货相关岗位职责,决策、交易与风险监管分离,保证业务开展的安全、高效。

2、严守套期保值原则,杜绝投机。坚持以现货经营为基准,通过期货工具规避现货经营风险,只从事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内相关产品品种的套期保值,坚持科学的套保理念,防范投机倾向,不做任何形式的市场投机。

3、严格按照董事会审批的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

4、牢固掌握商品交易所相关规定,积极配合交易所及期货公司相关部门的风险管理工作。

5、注重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

继续坚持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的方式储备期货操作人才,通过科学合理的激励措施发现人才并留住人才,为期货业务的健康发展奠定扎实的基础。

特此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日

(上接17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