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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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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77版)

2018-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7版)

(一) 发生收入

(二) 发生其它

二、2018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公司及所属全资或控股企业的业务开展需要,预计2018年度内可能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包括:金融产品分销、保荐、承销及财务顾问等服务,基金代销,席位租赁费,管理费及业绩报酬,投资顾问费、财务顾问费,与关联人共同投资,购买保险服务,金融产品交易,银行间市场债券现券交易及回购交易、交易所市场大宗交易、基金申购赎回,签署加强双方日常业务合作之战略合作协议等,见下表:

三、定价原则

上述交易的定价原则如下:

(一)金融产品分销、保荐、承销及财务顾问等服务:通过参与对方组织的招标予以定价或采取其他市场化定价方式。

(二)基金代销:按照行业惯例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代销手续费率,收取代销相关费用。

(三)席位租赁费:参照证券公司与基金公司席位租赁的行业惯例进行,佣金率参照相应市场平均水平执行。

(四)管理费及业绩报酬:参照市场同类型资产管理业务的定价情况,协商确定管理费、业绩报酬等收入的合理价格。

(五)投资顾问费、财务顾问费:参照行业惯例及市场价格水平协商定价及确定咨询服务费率。

(六)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参照业务发生时所处市场情况及行业惯例,通过合伙协议等方式,平等协商确定投入金额及各方权利义务。

(七)购买保险服务:通过市场询价及同类保险服务比对,参照市场价格水平选择投保。

(八)金融产品交易:参照成交期间的市场利率、市场价格水平定价。

(九)银行间市场债券现券交易及回购交易、交易所市场大宗交易、基金申购赎回:银行间现券交易参照市场交易水平,不偏离中债估值2%;交易所交易参照集合竞价价格水平。回购利率定价按照行业惯例,以当日银行间市场相应期限的质押式回购加权利率为基准,在当日市场正常范围内进行浮动。基金交易以当日净值为依据。

四、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五、交易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上述预计的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基于公司及所属全资或控股企业日常业务运营的需要且有助于公司业务开展的原则进行,预计将在公司日常业务运营中发挥积极辅助作用。

(二)上述预计的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将按照公允原则执行,交易的确定、定价符合相关程序以及市场定价的原则,交易过程透明,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是平等互利的双赢关系,不会对公司造成风险,也不存在损害公司权益的情形。

(三)上述预计的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将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经营亦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独立董事意见(附后)

七、审议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关联交易决策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李剑铭董事回避表决“预计与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因其参控股引致的关联方,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因其参控股、董监高任职引致的关联方,重庆银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三峡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新互联互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重庆渝富资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重庆进出口信用担保有限公司,重庆渝康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市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重庆金融后援服务有限公司及该等主体之附属公司等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吴坚董事回避表决“预计与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等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张刚董事回避表决“预计与重庆市江北嘴中央商务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等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万树斌董事回避表决“预计与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建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及该等主体之附属公司等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赵如冰董事回避表决“预计与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等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罗炜董事回避表决“预计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该等主体之附属公司等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傅达清董事回避表决“预计与重庆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等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在预计的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业务的需要开展相关交易,以及新签、续签相关协议;适用期限为自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八、备查文件

(一)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之事前认可意见

(三)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预计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四)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决策委员会对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之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预计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之事前认可意见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18年3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公司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相关议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审阅了上述关联交易相关材料,并对所审议事项进行了充分了解,对该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赵如冰、罗炜、傅达清

2018年3月30日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预计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之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预计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上述议案所列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允性

相关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允定价的原则,参考市场价格或行业惯例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合理性

相关业务有利于综合促进公司日常业务的运营,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三、程序性

相关议案的审议及表决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执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据此,我们就公司预计的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表同意意见,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赵如冰、罗炜、傅达清

2018年3月30日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决策委员会

对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之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决策委员会对预计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相关议案进行了审阅,现发表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预计的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参考市场价格或行业惯例进行,是公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上述交易将对公司日常业务起到积极的辅促作用,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关联交易决策委员会对预计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发表同意意见,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联交易决策委员会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