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85版)
公司于2018年3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15,547.91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未违反公司招股书中有关募投项目的承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专项意见说明
1、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18)第110ZA2755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审核,认为,养元饮品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18年3月1日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与实际情况相符。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就养元饮品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查阅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资料、独立董事意见,以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鉴证报告。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养元饮品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2)养元饮品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本次募投项目的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相应的鉴证报告。
(3)养元饮品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规定。
(4)养元饮品本次置换的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的使用,符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投项目运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国信证券对养元饮品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相关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
4、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行为符
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未发生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且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出具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5、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156 证券简称:养元饮品 公告编号:2018-012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并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投资期限内用于滚动购买流动性高、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等金融产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55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5,380.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78.73元/股,其中公司公开发行新股4,305.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89,326,500.00元,扣除各项新股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65,672,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存入募集资金专户。以上募集资金已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02月06日出具的《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8)第110ZC0045号)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已会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城中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新华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方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60,000万元(含26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投资期限内用于滚动购买流动性高、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等金融产品。本次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情况如下:
1、现金管理额度: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6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2、投资的产品品种:公司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以及其他保本型投资产品。以上投资产品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3、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4、投资期限:自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日止。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5、实施方式:在经批准的现金管理额度、投资的产品品种和投资期限内,授权管理层决定拟购买的具体产品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执行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6、信息披露: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充分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风险和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短期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投资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专项审计。
(4)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和投资进度,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
2018年3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2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在经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授权管理层决定拟购买的具体产品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执行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投资期限自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日止。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8年3月30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七、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率,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定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以上投资产品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现金管理安排自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日止。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查阅了养元饮品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资料、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资料和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国信证券对养元饮品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出具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养元饮品智汇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156 证券简称:养元饮品 公告编号:2018-013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为更好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使用最高额不超过8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方案
公司将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8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本次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方案如下:
1、现金管理实施单位:公司及其子公司。
2、现金管理额度: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3、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品种:公司可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债券基金、货币型基金等金融产品。公司不得购买投资方向为股票及其衍生产品等高风险标的的委托理财产品,但可购买相关产品中的优先级份额。
4、投资期限:自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日止。
5、实施方式:授权管理层在经审定事项的范围内决定拟购买的具体产品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6、信息披露: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和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是保本型、低风险金融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1)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根据自有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投资产品,由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
(3)公司财务部门建立投资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专项审计。
(5)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
2018年3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在经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授权管理层在经审定事项的范围内决定拟购买的具体产品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投资期限自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日止。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在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不影响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在合法合规范围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156 证券简称:养元饮品 公告编号:2018-014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李营威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营威先生因工作原因,将不再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
公司于2018年03月30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并决定其薪酬的议案》,同意提名朱占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同第四届监事会期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养元饮品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04)。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选举监事。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期间,仍由李营威先生履行监事、监事会主席职责。
公司对李营威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期间为公司的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最诚挚的感谢。
特此公告。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