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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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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公告编号:2018-018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8年3月27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18年3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会议应出席的董事15人,实际出席的董事15人。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审议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性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加强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监管,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募集资金专户中,董事会同意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与保荐机构及招商银行上海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其他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签署本次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需签署的其他相关协议及文件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的公告》。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公告编号:2018-019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董事长

签署相关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40号)核准,同意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43,239,726股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91,519.37万元。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

公司于2018年3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开设一个专项账户存放募集资金,该专户仅用于智能仓配一体化转运中心建设项目、转运中心自动化升级项目、快递网络运能提升项目、供应链智能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开户情况如下:

公司将于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与保荐机构及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其他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签署本次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需签署的其他相关协议及文件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