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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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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公告编号:2018-23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30日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27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3人,实到董事13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蔡颖女士主持,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逐项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劵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劵及中期票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25)。

同意票数1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

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劵及中期票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25)。

同意票数1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劵及中期票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25)。

同意票数1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

四、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相关事项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劵及中期票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25)。

同意票数1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26)。

同意票数1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公告编号:2018-24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8年3月30日上午10:3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宇女士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劵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尚须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公告编号:2018-25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30日(星期五)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劵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相关事项的议案》。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为保障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优化融资结构,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及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的中期票据。

一、超短期融资劵及中期票据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本次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规模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拟发行中期票据规模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发行规模最终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结果为准;

2、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于偿还债务、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3、发行期限:超短期融资券期限不超过270天(含270天),中期票据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4、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期间市场利率水平确定;

5、发行方式:在注册有效期内可采取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

6、发行对象: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7、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8、担保情况: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将采用无担保形式发行;

9、决议的有效期: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事宜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相关决议在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及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二、申请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相关事项

为合法、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债券发行相关工作,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有关的全部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相关部门报批,确定具体发行额度、发行期限、发行期次、发行时间、发行利率、募集资金用途等;

2、聘请为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提供服务的所有中介机构,办理发行申报相关事宜;

3、在授权范围内,修订、签署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有关的协议和文件;

4、根据监管要求或市场条件的变化对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定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6、办理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相关的其它事宜。

授权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本次发行的审批程序

1、公司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公司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事项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发行注册后,在注册有效期内实施。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规定,经查询,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的相关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18-26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18年4月16日(星期一)下午14:30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4月16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15日下午15:00至2018年4月1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4月9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18年4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东座13楼农产品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劵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4、审议《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5、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相关事项的议案》。

议案1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18)、《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19)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章程》(审议稿);议案2至5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议案4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23)、《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24)及《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25)。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2至5属于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18年4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和4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4:3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原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则无需提供)、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原件;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3、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东座13楼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1)邮政编码:518040

(2)联系人:江疆、裴欣

(3)联系电话:0755-82589021

(4)指定传真:0755-82589099

5、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061”,投票简称为“农产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4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4月15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4月16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我个人(单位)出席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16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本人(单位)没有对表决意见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本人(单位)对下述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以下为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相应表决意见栏目打“√”)

委托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