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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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土地征收补偿款的公告

2018-04-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02 证券简称:福建水泥 编号:临2018-005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土地征收补偿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漳州市郭坑小城镇综合试点改革生态建设用地需要,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位于漳州市龙文区郭坑镇工业路37号的漳州水泥厂所在地块及房屋被列入征收范围。2017年9月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漳州水泥厂征迁并签署土地使用权收回和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报告》。2017年9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协议书〉和〈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的公告》(编号:临2017-032)。上述协议约定以货币方式补偿本公司7395.5633万元,收回公司漳州水泥厂建设用地62.295亩(位于龙文区郭坑镇工业路37号),并征收厂区、实验室、生活区的房屋。2017年9月13日和2018年1月15日,公司分别收到漳州市龙文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支付的《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约定的首笔补偿款(协议总补偿金额的30%部分)和剩余补偿款(协议总补偿金额的70%)合计65,779,913元。2017年9月18日,公司收到漳州市龙文区财政局支付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协议书》约定的首笔补偿款(协议总补偿金额的30%)2,452,716元。

2018年3月30日,公司收到漳州市龙文区财政局支付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协议书》约定的剩余补偿款(协议总补偿金额的70%)5,723,004元。至此,上述两个协议约定的所有补偿款总计7395.5633万元,公司均已收到。

上述补偿款,预计对公司2018年度的净利润、资产总额、净资产等主要财务指标产生积极影响。经公司初步测算,本次收到的总补偿款将增加公司2018年度利润4,039.60万元。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