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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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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
回复公告

2018-04-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67 证券简称:联美控股 公告编号:2018-010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

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股价及市净率高于行业平均值,由于公司流通股本比例小,提醒投资者,在投资本公司股票时,存在因股价波动而蒙受损失的可能性,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2、公司有19990 万股非公开发行股份将于2018 年5月上市流通,占总股本比例22.71%。

3、高送转的实施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持股比例、公司收入及盈利能力不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高送转预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高送转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26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详见公司在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8)。现就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公司2015 年、2016 年及2017 年前三季度分别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19535.74 万元、45190.84 万元、46005.41 万元。同时,公司目前股本总额为88005万股。请结合公司盈利水平变化和股本规模情况,说明本次高比例转增股本的主要考虑及其合理性、必要性。

回复:公司2015年进行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重大资产重组,重组完成后,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有所增长。积累了一定的资本公积, 截至 2017年9月30日,公司每股资本公积4.23元,具备实施本次转增股份的条件。近年来公司主要财务指标详见下表:

公司自2016年以来,业绩有所增长,且公司目前资本公积具备实行送转方案的条件。公司大股东提出高比例转增的分配方案,是基于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并且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董事会认为本次高送转预案具备一定的合理性、可行性,与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规划相适应,不会影响公司后续发展及投资。

同行业其他公司总股本与每股收益情况如下表:

公司目前股本规模88005万股,每股收益0.6078,和同行业相比,股本规模不大,每股收益较高,董事会认为本次转增方案具备一定的合理性、必要性。

本次高送转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结果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二、根据公告,公司19990 万股非公开发行股份将于2018 年5月上市流通。请公司说明大股东提议高送转方案是否与此有关。

回复:本次大股东提议高比例转增股本,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将于5月上市流通无关。

三、请公司补充说明除已披露信息外,公司是否存在审议通过高送转方案的其他考虑;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回复:除已披露信息外,公司不存在审议通过高送转方案的其他考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四、请结合公司目前股价、市盈率、市净率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充分提示公司股价的交易风险。

回复: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属于“D4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经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截至2018年3月29日的数据对比显示,同行业上市公司股价平均值为7.58元/股,公司股价为25.73元/股;同行业上市公司市盈率平均值为100.87倍,公司市盈率为26.07倍;同行业上市公司市净率平均值为2.36倍,公司市净率为3.40倍;由此可见,公司股价及市净率均高于行业平均值,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会因为行业发展、经营状况、内外部环境的变化等诸多因素而发生波动。此外,由于公司流通股本比例小,股价易受场内投资者投机炒作影响而产生波动,有一定投资风险。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在投资本公司股票时,存在因股价波动而蒙受损失的可能性,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截至2018年3月29日,公司及可比同行业A股主要上市公司的股价、市盈率、市净率的情况如下表:

注:(1)市盈率(TTM)=3月29日收盘价×总股本÷最近12个月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市净率=3月29日收盘价×总股本÷2017年9月30日归属母公司股东权益;

(3)公司选取申银万国行业分类中——热电行业上市公司作为比较基准。

五、请公司及控股股东补充披露本次高送转预案形成和决策的具体过程。

回复:2018年3月29日下午收市后,联美集团未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由董事长苏壮强先生代表联美集团提议,由联美集团以书面方式向公司董事会发出本次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议及承诺。

公司收到联美集团提议后,于同日立即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本次高送转预案,全体董事在对公司股本规模、资本公积余额、企业盈利能力及未来发展前景等情况进行充分讨论后,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提议的议案》,董事一致认为:股东提议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本次预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且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董事会认为本次高送转预案具备一定合理性、可行性。

六、请公司核实披露前是否就本次送转情况与其他机构或人士进行过沟通或交流,同时按规定提供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供本所进行交易核查。

回复:在上述预案披露前,公司及大股东均未与其他机构或人士进行过相关沟通或交流。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进行了严格控制,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当履行的义务及承担的责任尽到告知义务,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内幕知情人信息。

特此公告。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0167 证券简称:联美控股 公告编号:2018-011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高送转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26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8年3月30日开市起停牌,并就相关事项进行了回复,回复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18-01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8年4月3日开市起复牌。

特此公告。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