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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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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2018-04-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80 股票简称:金花股份 编号:临2018-013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质押股份未出现平仓或被强制平仓风险。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8年4月2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金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花投资”)、世纪金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金花”)关于将其股票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1、金花投资于2018年3月30日将其持有的公司66,897,6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92%)限售流通股质押给西藏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信托”),质押期限为3年 ,相关股票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相关质押登记手续。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金花投资共计持有公司的114,897,65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0.78%,其中无限售流通股48,000,000股,限售流通股66,897,654股,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股份数量为114,897,654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30.78%。

2、世纪金花于2018年3月30日将其持有公司的7,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8%)无限售流通股质押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质押期限为1年,初始交易日为2018年3月30日,回购交易日为2019年3月29日,本次业务已办理完毕相关质押登记手续。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世纪金花共持有公司3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4%;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股份数量为30,00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8.04%。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金花投资与世纪金花合计持有公司144,897,65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8.82%。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股份数量为144,897,654股股份,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38.82%。

(二)控股股东、股东质押情况的其他披露事项

金花投资与世纪金花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吴一坚先生为实际控制人。

1、股份质押的目的

金花投资本次股份质押用于为在西藏信托之借款债务提供质押担保。

世纪金花本次股份质押用于经营资金周转需要。

2、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

金花投资与世纪金花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

3、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可能引发的风险:

1、根据金花投资与西藏信托签署的股票质押协议约定,在质押期限内,如任意交易日质押股票的收盘价低于补仓线时,金花投资采取措施为追加保证金、补充质押股票,如未按约定按时足额追加保证金及补充质押股票,金花投资向质权人支付违约金,同时质权人有权处置质押股票的方式行使担保权利。

2、根据世纪金花与东吴证券签署的股票质押协议约定,本次质押设预警履约保障比例、最低履约保障比例,当履约保障比例低于最低履约保障比例时,可能引发质权人对质押股份的处置行为。以上风险引发时,世纪金花采取措施为部分购回、补充质押标的证券或质权人同意的其他履约保障措施。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质押后续进展,并将督促相关方及时披露质押进展情况。《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或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