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佳木斯
电机厂更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ST佳电 公告编号:2018-047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佳木斯
电机厂更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4月3日,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股东佳木斯电机厂的通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69号)的有关要求,佳木斯电机厂已于近期完成公司制改制及工商变更登记工作。
佳木斯电机厂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制的法人独资),改制后名称变更为佳木斯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截止本公告日,佳木斯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已办理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相关基本信息如下:
1、名称:佳木斯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制的法人独资)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800129743788D
4、住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安庆路406号(胜安社区)
5、法定代表人:郭寅
6、注册资本:柒仟玖佰万圆整
7、成立日期:1991年05月07日
8、营业期限:1991年05月07日至2019年05月06日
9、经营范围:停产处理债权、债务、销售库存产品及物资。***。房屋、设备租赁(工商登记、备案信息及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目录请登录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事项对本公司经营活动等不构成影响,股东的经营范围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ST佳电 公告编号:2018-048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
质押及再次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3日收到股东北京建龙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龙集团”)的通知,获悉建龙集团将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并进行了再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
二、股东股份再质押的基本情况
2017年12月25日、2017年12月27日,建龙集团又将同日解除质押的股份再次质押,基本情况如下:
■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基本情况
上述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事宜完成后,建龙集团持有公司股份61,958,284股,占公司总股本(543,667,277股)的11.40%;累计质押持有的公司股份35,6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43,667,277股)的6.55%。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完成业绩补偿回购注销股份事宜,建龙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6,646,910股,占公司总股本(489,893,378股)的7.48%,累计质押持有的公司股份35,6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489,893,378股)的7.27%。
四、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3日
股票代码:000922 股票简称:*ST佳电 公告编号:2018-049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
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
2、业绩预告类型: 扭亏为盈
3、业绩预告情况:
■
注:本报告期每股收益是以业绩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后,总股本489,893,378股为计算标准。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的规模及盈利保持了增长态势,经济运行质量、效益持续提升,继续呈现稳中向好的发展趋势。优化产品结构,提高高附加值产品的比重,主要产品的收入及毛利率稳步增长,是公司持续盈利、稳定发展的重要原因。
四、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于2018年3月17日、2018年3月31日分别披露了《关于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7)、《关于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41)。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具体数据将在公司2018年度第一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的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