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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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业绩补偿款的公告

2018-04-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73 证券简称: 宝胜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8-023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业绩补偿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业绩承诺情况说明

1、业绩承诺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胜股份”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批准公司签署的议案》等议案,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募集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收购东莞市日新传导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新传导”)100%股权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与日新传导股东李明斌、令西普、东莞市中科松山湖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雷登会、东莞市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莞天道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市唯美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广东融易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陈根龙、广东通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黄平共计十一名股东签署《东莞市日新传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16,200万元的价格收购日新传导100%股权。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李明斌承诺:“日新传导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三个会计年度实现净利润分别为1,500万元、2,000万元、2,600万元。

2、业绩承诺变更情况

2014年度,日新传导实现净利润15,452,599.17元,完成了1,500万元的承诺净利润。2015年度,由于受到银行在收购过渡期减少授信等因素的影响,日新传导未能完成2,000万元的承诺净利润。2016年6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与李明斌签署东莞市日新传导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该次业绩承诺主要条款修订为:日新传导2016年度、2017年度两个会计年度实现净利润分别为1,800万元、3,000万元。

3、补偿条款

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若日新传导2014-2016年度每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低于上述承诺值,则李明斌将于日新传导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的15日内就差额部分以现金向日新传导补足。

前述具体补偿金额按照以下方式计算:

(1)如截至净利润承诺当年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与截至当年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之差额小于当年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的30%(含30%),则李明斌应将承诺净利润与实际净利润之间差额部分以现金形式向宝胜股份补足。计算公式如下:当年补偿金额=(截止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截止当期期末累计实际净利润)-已补偿金额。

(2)如截至净利润承诺当年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同截至当年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之差额超过当年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的30%,则李明斌应在其本次股权转让所获得的股权转让款范围内向宝胜股份进行如下现金补偿:应补偿现金金额=(截止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截止当期期末累计实际净利润)÷三年承诺年度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总额×交易总价格-已补偿金额(如之前年度进行过现金补偿的)

(3)若日新传导在承诺期内的任一会计年度未能实现承诺净利润,则宝胜股份将在承诺期内各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公开披露后10个工作日内,依据上述公式计算并确定当年需补偿的现金金额。”

二、会计师事务所核查意见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环专字【2018】021601号《关于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日新传导2017年度未能完成业绩承诺条款,差异金额为2,624,770.36元人民币。

三、业绩补偿情况

截至2018年4月2日,日新传导已收到李明斌2017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款2,624,770.36元人民币。

至此,本期业绩补偿承诺已履行完毕。

特此公告。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八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