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
孟州市文体中心建设 PPP项目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91 证券简称:龙元建设 编号:临2018-024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
孟州市文体中心建设 PPP项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8年3月6日、2018年3月15日分别披露了《龙元建设关于孟州市文体中心建设PPP项目预成交结果公告》、《龙元建设关于孟州市文体中心建设PPP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公司为该项目的中标供应商。
近日,公司与孟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署了《孟州市文体中心建设 PPP项目合同》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同相关主体概况
1、甲方:孟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乙方:乙方 1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2 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3 江苏爱玛会文体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孟州市文体中心建设 PPP 项目
(二)项目概况
1、总投资额:本项目拟定总投资 143,286.93 万元。
2、合作期限:本项目采用BOT模式实施,合作期限为20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维护期17年。
3、项目范围和内容:
(1)孟州双创中心建设内容有:公寓楼(40户)、宿舍楼(2栋各5层)、礼堂(报告厅容纳500人)、食堂、创业服务楼(5层)以及室外羽毛球场、篮球场、停车场等和室外工程包括道路、绿化、供排水、管网、供电、围墙、大门、厕所等。
(2)孟州一中项目建设内容:教学楼六栋(地上5层)、呈和形状的半环形中间以一层合班教室连接教学楼、实验楼两栋(4 层)、宿舍六栋(分别6层)、浴室四座(地上1层)、学生食5堂一栋(2层)、艺术楼一栋(2层)、图书信息中心一栋(3层)、风雨操场(2层)、看台一个、以及篮球场(2处)、足球场、排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场以及配电室、连廊、大门、围墙、绿化、市政管网、道路等室外工程。
(3)孟州市体育中心建设内容:体育馆、游泳馆、体育场、体育场看台、地下车库及人防工程、场外篮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场以及停车场、道路、绿化、管网、大门、围墙等。
(4)孟州市文化活动中心建设内容:剧院、电影院、市民之家、老年活动中心/青少年宫(4层)以及室外停车场、市政管网、绿化、照明、道路等。本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 617,186.7 平方米(折合 926.17亩)。总建筑面积为285,675平方米。
配套工程包括电力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人防工程、装修工程、室外铺装及绿化、围墙及大门等。最终建设规模与内容以竣工图为准。
三、合同双方主要的义务和责任
甲方:
1、甲方的主要权利
(1) 在不影响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有权根据适用法律及本合同约定对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管。
(2) 有权对项目公司的建设施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相应的建议或意见。
(3) 有权根据适用法律规定及本合同约定对乙方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并有权定期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4) 有权根据约定对本项目进行审计。
(5) 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6) 合作期满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向甲方进行移交。
(7) 适用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其它权利。
2、甲方的主要义务
(1) 及时更新本项目于财政部综合信息平台项目管理库中的信息,履行相应职责。
(2) 将本合同约定的付费金额纳入合作期内孟州市中期财政规划及付费年度孟州市财政预算,并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付费。
(3) 合法取得本项目项目用地使用权,并根据本合同约定将项目用地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
(4) 合法合规实施本项目。
(5) 根据本合同约定及时完成项目相关前期工作。
(6) 及时、充足提供本项目设计工作所需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基础资料及现场障碍资料,并确保该等资料的真实、准确性。
(7) 在合作期限内提供或确保本项目获得正常运营维护所需必要条件和必要便利。
(8) 在乙方提出合理请求和提供相应申请文件和支持性文件后,协助乙方从其他政府部门获得、保持和延续项目实施所需的相关批准。
(9) 尽最大努力为本项目争取各项减、免税和优惠政策。
(10) 适用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其它义务。
乙方:
1、乙方的主要权利
(1) 享有因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本项目所产生的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合理收益的权利,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方式及时、足额获得政府付费。
(2) 根据本合同约定无偿使用项目用地。
(3) 根据适用法律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获得政府支持,并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关的配套和政策支持,以及必要的工作支持和协助。
(4) 项目合作期内享受国家、河南省以及孟州给予的各项政策优惠。
(5) 根据适用法律规定及本合同约定享有项目法人相关权利。
(6) 适用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其它权利。
2、乙方的主要义务
(1) 根据本合同约定承担项目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及维护的责任,负责项目的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等工作。
(2) 在运营期内严格按法律及本合同约定进行运营,持续、安全、稳定地提供服务,并确保项目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
(3) 不影响建设及项目正常运营的前提下有义务配合合作期内监管事宜,接受甲方或其他政府部门在建设期及运营期进行监督管理。
(4) 乙方应尽最大努力协助甲方申请从事建设工程所需要的政府部门的各种批准,根据本合同约定按时完成项目建设工作。
(5) 负责本项目融资,根据本合同约定为本项目建设提供相应资金,当因乙方原因导致本项目融资不能顺利完成时,社会资本方应采取其他方式以确保项目公司的融资足额到位。
(6) 适用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其它义务。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将为公司后续PPP项目的开拓和合作提供更多经验,对公司经营业务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五、风险提示
1、在本项目合作期限内,存在相关政策法规、市场、技术等方面的不确定性风险;
2、合同履行期限较长,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4日
股票代码:600491 股票简称:龙元建设 编号:临2018-025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已于2018年3月30日之前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进行了通知,2018年4月4日上午10:00在上海市静安区寿阳路99弄龙元集团大楼8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7人,7名董事出席会议。公司3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赖振元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经董事审议获全票同意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公司于2017年11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0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67,657,955股新股。
为了加强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 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决定在下列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开设账户信息如下:
■
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存储、管理本次募集资金,不得用作其它用途。 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监管协议等具体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龙元建设关于开设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4日
证券代码:600491 证券简称:龙元建设 编号:临2018-026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开设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0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67,657,955股新股(详见公司2017年11月1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龙元建设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非公开发行股票批复的公告》)。
为了加强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 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4月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决定在下列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开设账户信息如下:
■
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存储、管理本次募集资金,不得用作其它用途。 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监管协议等具体事项。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监管协议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