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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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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018-04-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编号:2018-014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4月9日在苏州苏化科技园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振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4月2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9名。独立董事王国涛、董事顾思雨因其他事务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公司部分监事、财务总监、律师、会计师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免去王宇方舟制药董事职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方舟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舟制药”)出现银行存款账实不符的情形,且涉及金额较大,严重损害了公司利益,给公司造成较大风险和恶劣影响,为加强子公司内部控制,防范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方舟制药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免去王宇方舟制药董事职务;委派刘宇担任方舟制药董事长,方舟制药法定代表人由王宇变更为刘宇并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尽快启动遴选方舟制药增补董事事宜。

刘宇先生 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1996年至2004年先后任苏化集团研发员、发展部部长,2005年至今先后任苏化集团张家港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2009年至2013年任张家港市安监局安全专家组成员,2012年当选张家港市人大代表、劳动模范。2013年7月任苏化集团副总经理。2013年9月起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16年1月起任方舟制药董事。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整顿处置账实不符工作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10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制定<整顿处置账实不符工作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6)。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编号:2018-015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4月2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18年4月9日上午11:00在苏州苏化科技园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 3 人,实际参会监事 2人,监事夏善清因其他事务未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顾子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整顿处置账实不符工作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10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制定<整顿处置账实不符工作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6)。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编号:2018-016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整顿处置账实不符工作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有效化解子公司账实不符事件给公司带来的风险,避免或降低可能给公司带来的损失,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运转,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和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于2018年4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整顿处置账实不符工作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成立公司整顿处置工作小组

组长:杨振华

副组长:刘宇、顾子强

组员:陈康、熊军、薛超、王楚、张严锋、陈海勇

二、董事会授权的工作目标、内容

1、工作目标:

(1)化解风险、降低损失;

(2)保证公司及方舟制药正常经营运转;

(3)完善公司内部控制;

(4)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2、工作内容:

(1)查实账实不符的具体原因和金额。

(2)采取有力措施挽回可能给公司带来的损失,必要时采取诉讼和财产保全措施。

(3)做好企业内部稳定工作,做好客户的沟通解释,保证生产经营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4)制定完善内部控制的建议。

(5)制定内部问责方案。

(6)强化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执行力度,加强相关方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学习。

(7)根据事件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工作要求

(1)工作小组人员应保证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不得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授权审批权限,若相关事项涉及须经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的,工作小组应提交有权机关审议,不得越权处置;

(3)应根据工作进展,及时向董事会报告,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4)落实信息保密制度,加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相关信息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开披露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董事会及小组人员以外的机构、人员告知或发布。

公司将根据工作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重大信息以上述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司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