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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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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武汉市新洲区涨渡湖生态湿地
及滨湖田园综合体项目投资合作建设协议书的公告

2018-04-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8-029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武汉市新洲区涨渡湖生态湿地

及滨湖田园综合体项目投资合作建设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康旅板块发展规划,经友好协商,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荣盛康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乙方”或“荣盛康旅 ”)与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武汉市江花实业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丙方”)签订了《武汉市新洲区涨渡湖生态湿地及滨湖田园综合体项目投资合作建设协议书》。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交易对方及审批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甲方: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政府,地址:武汉市新洲区红旗街14号。

2.丙方:武汉市江花实业开发总公司,法定代表人:高光星,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南路421号附1号,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三级)及房地产的规划、勘测;土地和房屋征收;物业管理;房屋、厂房及建筑物建设;房地产技术服务;房地产经营、策划及宣传;国土规划技术服务,策划宣传,技术孵化;土地管理服务;土地交易信息服务;车辆租赁服务;基础设施和道路建设。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荣盛康旅与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政府、武汉市江花实业开发总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同时上述交易亦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的审批情况

上述协议属于执行前期约定,具体投资金额在后续执行过程中尚待逐步落实。公司将根据项目具体进展情况及具体投资金额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范围

1.项目启动区位于武汉市新洲区涨渡湖街道镇区,占地面积约1,500亩,同步启动项目开发与还建。

2.以上区域在建、已建以及本协议生效前已获得政府批准建设的项目除外。

(二)合作原则

1.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主、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创新建设模式、管理方式和服务手段,甲、乙、丙三方开展深入合作,构建旅游休闲目的地、生态保护示范区、田园综合体发展区三区合一,产城乡一体化的新型城镇化模式。由乙、丙两方在甲方辖区组建合作项目开发经营项目公司(简称“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负责武汉市新洲区涨渡湖启动区项目实施。其中乙方出资为4,500万元,占90%股份;丙方出资为 500万元,占10%股份。乙、丙方同意由乙方主导合作项目运营平台,作为战略项目群的管理平台、孵化平台、投融资服务平台、招商运营平台,孵化各类公共服务领域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构建各类引导基金和结构性融资渠道,依托涨渡湖景观特色、打造生态产业聚集发展、集休闲生态旅游、田园为一体的复合型项目。

2.原则上项目公司股权比例固定不动,按照股权比例利润分成,后续运作所需资金优先由项目公司融资取得,融资成本计入项目开发成本内。

3.本协议签订后1个月内,甲方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协调政府各部门对该项目合作区域规划建设进行统一调度、监督。甲方负责为项目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投资环境和经营环境。在法律、政策许可的范围内,对项目的规划建设予以大力支持。

4.乙方负责该区域项目的策划、规划设计以及项目的开发建设和运营工作,自主经营。

5.丙方负责研究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相关政策,在土地高端策划上完成区域内开发的土地供给研究,并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订。

(三)项目建设内容

充分挖掘涨渡湖旅游、农业、自然生态资源,将涨渡湖及周边土地资源聚焦于田园综合体开发及对产业链进行整合提升。将本项目创建成武汉市“大型都市田园综合体”项目,成为集现代农业、休闲旅游、田园社区、高端养生为一体的特色和乡村综合发展模式典范。

启动区为涨渡湖街道镇区范围约1,500亩,包括土地增减挂钩项目职工回迁区建设、建新区开发,建设年限约为4年,分三期完成全部建设规划。利用涨渡湖旅游和自然生态资源,将项目地打造成一个集旅游、休闲、运动、康养为一体的综合性旅游度假区。

(四)特别约定

1.本协议为三方合作投资建设协议,主要是明确三方的战略合作关系。本协议签订后2个月内,依据武汉市新洲区总体规划落实项目的建设理念,以乙方为主导高效开展启动区范围的调研、策划、概念性规划编制工作,在概念性规划通过甲方认可后,明确启动区建设时序和相关政策支持,甲方将该项目列入武汉市新洲区政府重点建设项目。

2.甲方负责启动区项目的统筹管理工作,协调相关部门组织规划建设用地的土地征转,并按照开发进度依法协调相关部门按照法定程序采用招拍挂方式供地,乙方、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落实。

3.甲乙丙三方在签订本协议后,应积极推动项目实施,在本协议签订后6个月后,若乙方、丙方并没有实质性的项目推进动作,甲方有权解除该协议,并且甲方无需为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经三方协商一致同意延迟的除外。

三、上述协议的签署对公司的意义和影响

涨渡湖位于武汉市新洲区东南端,紧邻长江,其生物资源十分丰富,是长江中游物种的生物基因库,是中国著名的湿地自然保护区,被世界自然基金会定为湿地自然保护区。

通过上述协议的签署,公司将与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政府、武汉市江花实业开发总公司合作,依托涨渡湖独特的自然禀赋,将武汉市新洲区涨渡湖生态湿地及滨湖田园综合体项目打造成生态产业聚集发展、集休闲生态旅游、田园为一体的复合型项目。本次合作将使得公司深耕“长江经济带”的战略将更趋深入,同时在“长江经济带”区域的市场地位也进一步加强,为公司取得更快、更好的发展提供新的动力,同时也将给合作双方带来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四、风险提示

鉴于上述协议的具体内容尚在逐步落实中,开发过程及未来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将根据本协议内容的落实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武汉市新洲区涨渡湖生态湿地及滨湖田园综合体项目投资合作建设协议书》。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8-030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份销售及近期新增土地储备情况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2018年3月份销售情况

2018年3月,公司实现签约面积62.6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5.74%;签约金额61.27亿元,同比增长8.77%。

2018年1-3月,公司实现签约面积147.0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6.66%;签约金额146.50亿元,同比增长30.14%。

上述签约面积和金额统计口径包含公司参与投资的全部房地产项目。

鉴于销售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销售数据可能与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相关数据存在差异,以上统计数据仅供投资者参考。

二、公司近期新增土地储备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指引的规定,现对公司2018年3月份新增土地储备情况公告如下:

2018年3月份,公司控股下属公司通过招拍挂方式在江西省宜春市、江苏省徐州市取得了六宗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8年3月6日,公司控股下属公司宜春市赛维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宜春市国土资源局袁州分局举行的网上拍卖活动中,分别以1,605万元、2,496万元、3,096万元、2,638万元、1,869万元竞得宜春市DCK2018005、DCK2018006、DCK2018007、DCK2018008、DCK2018009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合计成交金额11,704万元。上述地块具体情况如下:

宜春市DCK2018005号地块位于宜春市袁州区湖田镇范围内,出让面积18,747平方米(折合28.1205亩),容积率≥1.0且≤1.2,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用地期限70年。

宜春市DCK2018006号地块位于宜春市袁州区湖田镇范围内,出让面积39,667平方米(折合59.5005亩),容积率≥1.0且≤1.2,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用地期限70年。

宜春市DCK2018007号地块位于宜春市袁州区湖田镇范围内,出让面积49,772平方米(折合74.658亩),容积率≥1.0且≤1.2,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用地期限70年。

宜春市DCK2018008号地块位于宜春市袁州区湖田镇范围内,出让面积41,344平方米(折合62.016亩),容积率≥1.0且≤1.2,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用地期限70年。

宜春市DCK2018009号地块位于宜春市袁州区湖田镇范围内,出让面积30,042平方米(折合45.063亩),容积率≥1.0且≤1.2,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用地期限70年。

(二)2018年3月26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荣盛(徐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以84,300万元竞得徐州市2018-10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地块具体情况如下:

徐州市2018-10号地块位于徐州市纵三路西,新淮海路北,出让面积69,709.40平方米(折合104.5641亩),其中:A-7-1出让面积64,292.80平方米,容积率≥2.5且≤2.8,建筑密度≤20%,绿地率≥30%,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用地期限70年;A-7-2出让面积5,416.60平方米,容积率≥0.6且≤0.8,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土地用途为教育用地,用地期限50年。

备查文件

1.宜春市DCK2018005、DCK2018006、DCK2018007、DCK2018008、DCK2018009号地块成交确认书;

2.徐州市2018-10号地块成交确认书。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8-031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余姚市乐安湖王阳明心学小镇

及马渚古运河风情街项目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康旅板块发展规划,2018年4月4日,公司控股子公司荣盛康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乙方”或“荣盛康旅”)与浙江省宁波余姚市马渚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本着“依法规范、深度合作、互利共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了《余姚市乐安湖王阳明心学小镇和马渚古运河风情街项目合作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交易对方及审批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余姚市马渚镇人民政府;

地址:余姚市马渚镇渚山路18号。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荣盛康旅与余姚市马渚镇人民政府不存在关联关系。同时上述交易亦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的审批情况:

上述协议属于框架性协议,具体内容尚待逐步落实。公司将根据项目具体进展情况及具体投资金额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范围:

总体约6,000亩,具体合作范围以政府批准为准。

(二)合作内容:

双方确认在合作范围内依靠优越的自然、人文和产业资源,落实乐安湖休闲旅游理念,打造乐安湖王阳明心学小镇,同时对马渚镇运河东路与东一路交叉地块打造古运河风情街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设计服务、核心景区打造、旅游观光公路、步道等慢行系统及度假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城市营运和服务等工作。

(三)合作方式: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组建专业的管理运营团队,乙方全面负责合作区域范围内的策划、规划设计与开发建设工作。待项目概念规划经甲方认可后,甲方开展土地供应、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调整、落实用地指标等工作,以满足项目需求,为乙方就本协议建设内容提供可持续开发的土地供应及政策支持,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融资和共同招商等方面,具体项目的合作方式、落地内容另行签订具体协议。

(四)合作步骤:

双方同意,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运作、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模式,对合作区域进行规划设计、投资开发和建设运营。双方共同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协调各政府部门对合作区域的打造进行统一调度、监督和协调,并执行“一事一议”的支持力度,加快项目推进工作。

(五)其他事项:

在符合政策法规的前提下,甲方为乙方落实和争取规费、税收、技术技改、科技创新等各项优惠扶持政策,包括但不限于按最低取费标准收费、财政贴息、税收返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返还、非税收入返还、政府专项资金、专项基金扶持等优惠政策。合作期限内,凡国家或地方出台各项优惠政策,应给予落实和争取。

乙方承诺以“高规格、高标准、高质量”对项目进行整体打造。

三、上述协议的签署对公司的意义和影响

余姚市,隶属浙江省宁波市,地处美丽富庶的长江三角洲南翼,是浙江省的历史文化名城、长三角重要旅游城市、浙江省区域性中心城市和宁波都市区副中心。该地气候温暖湿润、环境优美;交通便利,经沪杭甬高速公路去上海只需2个半小时,经杭州湾跨海大桥到上海仅需1小时,余姚市已纳入上海“二小时交通圈”。余姚市历史悠久,文化灿烂,境内河姆渡遗址距今已有七千多年的历史,是长江流域母系氏属繁荣时期的代表性遗址。余姚市域整体规划对区域定位为“一带一路”及长江经济带特色节点、长三角先进制造业基地、文化旅游胜地、浙东重要生态屏障。

通过上述协议的签署,公司将与余姚市马渚镇人民政府合作,依托当地丰富的文化旅游资源和悠久的历史底蕴,做强休闲旅游业,实施“全域旅游”发展战略,完善旅游基础设施配套,加强引擎性引领性旅游项目招商,稳步推进乐安湖休闲旅游度假区和马渚古运河风情街开发建设,力争以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的景点景区。该项目的取得是荣盛康旅继成功布局湖北神农架、江苏南京六合、安徽黄山、九华山、滁州市南谯区、青阳县朱备镇、杨田镇、宣城市郎溪县等地之后,在长江经济带沿线获取的又一新项目,将为公司康旅板块提供更快、更好的发展动力,同时也将给合作双方带来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四、风险提示

鉴于上述协议属于框架性协议,协议的具体内容尚在逐步落实中,开发过程及未来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将根据本协议内容的落实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余姚市乐安湖王阳明心学小镇及马渚古运河风情街项目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8-032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奥地利KYATT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备忘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4月8日,公司控股子公司荣盛康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旅投资”、“甲方”)与奥地利KYATT公司(以下简称 “KYATT”、“乙方”)本着“相互信任、深度合作、互利共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荣盛康旅投资有限公司与奥地利KYATT公司基于“一带一路”倡议下的战略合作备忘录》,具体内容如下:

一、交易对方情况

名称:奥地利KYATT 公司;

办公地址:Germergass 39,2500 Baden ?sterreich;

ID号: ATU69986624·FN440204i;

邮编:2500。

公司及康旅投资与奥地利KYATT 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上述协议属于框架性协议,项目总投资金额目前尚未确定。

上述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同时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范围及内容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奥地利及欧洲“16+1”成员国范围内开展全面合作,包括但不限于“非物质文化”的保护和交流,旨在促进文化领域的交流和合作。

2、共同推动和开发中医中药在理疗、水疗、运动障碍、疼痛治疗、身心和整体医疗领域的潜力,并将针灸、气功、推拿按摩及中草药等中医治疗手段推广到奥地利及欧洲“16+1”成员国范围内。

3、共同开发中国境内及奥地利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及旅游合作,包括定期交流、分享经验、联合开展旅游和相互组织营销活动、打造区域旅游产品等。

4、共同开发养老基础设施建设和合作,包括定期交流、分享经验、联合开展、养老调研、养老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实践等。

5、以北京2022年冬奥会为契机加强冬季项目交流和促进,包括:雪上和冰上运营设施建设和管理标准的完善,共同推动雪上和冰上青少年培训及普及推广等活动。

6、双方共同开展在酒店业领域的相关合作,包括酒店培训生的交流与培训、酒店管理技能的交流学习等。

7、双方将从相关合作中获取更多的世界性客户资源,获取更多的商业机会,还将延伸中奥两国间商务合作并促进出口贸易。

三、上述协议的签署对公司的意义和影响

本次协议的签署是第六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的重要成果,是公司在“一带一路”战略下,布局海外战略的重要一环,进一步加强公司对国内外旅游、度假、养老、养生等产业资源的整合能力,拓宽了海外市场,为公司大健康板块注入了强劲的动力。

四、风险提示

鉴于上述协议属于框架性协议,协议的具体内容尚待逐步落实, 开发过程及未来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公司将根据本协议内容的落实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公司与奥地利KYATT公司签订的《荣盛康旅投资有限公司与奥地利KYATT公司基于“一带一路”倡议下的战略合作备忘录》。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