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18-15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4月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张平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董事刘海峡、王晓辉、孙志鸿、林华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1人,监事刘嘉凯、方秀君、王卫平、武秋林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 公司董事会秘书樊俊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总经理张平、副总经理王祥能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投资建设内蒙古京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关于2018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关于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关于2018年度控股子公司与北京京能源深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深圳京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额度的关联交易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表决全部通过,其中议案5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北京京能国际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的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肖爱华、许亮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京能电力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法律意见书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18-16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4月2日,公司以专人递送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送达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
2018年4月9日,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在北京召开。董事耿养谋、张平、金生祥、陈五会、史晓文,独立董事陆超出席了会议。董事王晓辉授权董事金生祥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孙志鸿、林华授权独立董事陆超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周承忠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耿养谋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经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刘海峡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选举董事耿养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从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经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张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金生祥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从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经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谷中和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同意聘任赵兵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从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经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投资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刘海峡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投资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同意由公司董事长耿养谋先生担任董事会战略投资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从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经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18-17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因工作需要,刘海峡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董事耿养谋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从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将尽快完成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
耿养谋,男,1962年10月出生,中央党校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北京矿务局大台煤矿采五副段长、副总工程师、矿长,北京矿务局副局长,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董事,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18-18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及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聘任公司总经理
因工作需要,张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
经公司董事长耿养谋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金生祥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从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二、聘任公司副总经理
因工作需要,谷中和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
经公司总经理金生祥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赵兵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从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日
附件:公司总经理及副总经理简历
(1)总经理简历:
金生祥,男,1974年4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华北电力科学院有限责任公司汽轮机研究所基建调试项目调总、副所长,北京京能国际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安全部经理,北京京能国际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正职待遇),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力生产经营部副主任、主任,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管理部主任,现任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总经理。
(2)副总经理简历:
赵兵,男,1977年11月出生,大学学历,会计师。历任木城涧煤矿财务科副科长、经营管理部党支部副书记,财务科科长兼经营管理部党支部书记,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鄂尔多斯市昊华精煤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部长、证券事务代表,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战略投资部部长、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18-19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 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一、将原章程第四章第八十一条第三款中:“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修改为:“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二、将原章程第四章第五十七条第五款中新增“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三、《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