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4月10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8-04-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29证券简称:奥翔药业公告编号: 2018-004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8年4月3日、4日、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2018年4月3日、4日、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未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经公司自查,并经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问询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四)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出口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较高,2017年度出口销售占主营业务收入70%以上,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的影响;2017年上半年财务费用中汇兑损失约395万元。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受国内上游原料供应紧张影响,公司主要原料甲醇、甲苯和硼氢化钠等2017年度上涨幅度分别在25%-75%之间,原材料价格不断上涨导致生产成本相应提高,对医药企业盈利增长空间构成压力。因此,原材料价格的波动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

(三)重要客户依赖的风险

公司主要客户集中于医药领域。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公司前五大客户营业收入占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7.61%、67.87%、63.92%,客户集中度较高,公司对重要客户存在依赖的风险。

(四)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风险

医药行业的新产品和新工艺开发具有技术难度大、前期投资大、审批周期长的特点。公司2014年、2015年、2016年研发支出分别为2,692.17万元、3,146.03万元、2,348.38万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的13.37%、11.98%、11.81%,如果新产品和新工艺未能研发成功或者最终未能通过注册审批,则可能导致产品开发失败,进而影响公司前期投入的回收和效益的实现。另外,如果开发的新产品和新工艺不能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或者在市场推广方面出现了阻碍,致使新产品不能批量生产,则将提高公司的经营成本,并对公司未来的盈利水平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五)产品质量风险

公司生产的特色原料药和医药中间体最终均用于生产制剂,因而质量管理要求很高。相关产品如在国内销售,则生产线需通过我国GMP认证;若出口销售,生产线需通过欧美规范药政市场的cGMP认证。公司产品生产流程长、工艺复杂等特殊性使得产品质量受较多因素影响。原辅料采购、生产条件的控制、产品存储和运输等过程若出现偶发性因素,可能会使产品发生物理、化学等反应,引发产品质量问题。

(六)流通盘较小风险

公司于2017 年5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 万股, 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12,000 万股变更为16,000万股。由于公司流通盘小,场内投资者投机意愿强烈,风险较大。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投资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