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 601375 证券简称:中原证券 公告编号:2018-023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4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18年4月12日以书面通讯表决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菅明军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合规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副总裁兼合规总监谢雪竹女士不再兼任合规总监职务。经公司董事长兼总裁菅明军先生提名,聘任花金钟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合规总监。目前花金钟先生已取得证券公司高管资格且已获得监管部门批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目前花金钟先生已取得证券公司高管资格且已获得监管部门批准,符合《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聘任花金钟先生为公司合规总监。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合规管理总部和法律事务总部不再合署办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实际工作需要,公司合规管理总部和法律事务总部不再合署办公,并进一步明确合规管理总部和法律事务总部的部门职责。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银行业务内部控制架构调整、投资银行条线部门新设、更名及职能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实际工作需要,调整投资银行业务内部控制架构,变更投资银行条线部门名称和职责,并新设投行一级部门。即:设立“质量控制总部”;将投资银行业务内核事务相关职责划归合规管理总部;将“投资银行综合管理部”更名为“投资银行运营管理总部”;调整资本市场总部、固定收益总部部门职能;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管理需要逐步调整投资银行条线业务部门。
特此公告。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3日
附件:花金钟先生简历
花金钟,男,1972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管理学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花金钟先生自1993年11月至2001年4月在河南莱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2001年4月至2004年10月在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郑州办事处工作;2004年10月至2018年3月在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工作,历任上市公司监管处主任科员、副处长,办公室副主任,新业务监管处副处长,公司检查处处长,办公室(党务工作办公室)主任;2018年3月至今在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