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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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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8-04-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编号:2018-035

转债代码:113505 转债简称:杭电转债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6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4月12日在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江滨东大道138号)八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王进先生、陈丹红女士、阎孟昆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与表决。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华建飞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4,50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杭州永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杭州永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本次增资金额为4,900.00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2,000.00万元,增加资本公积2,900.00万元。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杭州永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编号:2018-036

转债代码:113505 转债简称:杭电转债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6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4月12日在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江滨东大道138号)八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章旭东先生主持,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4,50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经审核,公司使用4,500.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本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杭州永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杭州永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本次增资金额为人民币4,900.00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万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2,900.00万元。

经审核,公司本次向全资子公司杭州永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符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安排,有利于稳步推进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4,9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永特信息增资。

本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编号:2018-037

转债代码:113505 转债简称:杭电转债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4,500.00万元;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后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电股份”或“公司”)于2018年4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500.00万元人民币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72号)核准,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年3月6日向社会公开发行78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8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3,749,415.09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8年3月13日出具了天健验[2018]54号《验证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截止2018年4月11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2018年4月9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含部分发行费用。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杭电股份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建设项目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500.00万元人民币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公司承诺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款项到期后,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会影响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4,500.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18年4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500.00万元人民币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议后认为:公司使用4,5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批准后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是可行的,能够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缓解公司当前的资金压力,节约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500.00万元人民币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3、保荐机构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杭电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同意杭电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编号:2018-038

转债代码:113505 转债简称:杭电转债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向全资子公司杭州永特信息

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杭州永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4,900.00万元人民币;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电股份”或“公司”)于2018年4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杭州永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杭州永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特信息”)进行增资,永特信息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年产500万芯公里特种光纤产业项目”的实施主体,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72号)核准,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年3月6日向社会公开发行78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80,000,000.00元,扣除保荐费、承销费人民币14,050,000.00元后,公司已于2018年3月12日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765,950,000.00元。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2,200,584.91元,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3,749,415.09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8年3月13日出具了天健验[2018]54号《验证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根据公司《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将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注[1] 含部分发行费用。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杭州永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永特信息进行增资,本次增资金额为人民币4,900.00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2,000.00万元,增加资本公积2,900.00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前后,永特信息注册资本、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被增资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永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江滨东大道138号第1幢

法定代表人:张文其

注册资本:壹亿捌仟万元整

成立时间:2017年04月14日

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私营法人独资)

经营期限:2017年04月14日至2037年04月13日

经营范围:计算机信息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通信器材、电线电缆生产,销售;通信工程设计,施工;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增资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永特信息进行增资,本次增资金额为人民币4,900.00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2,000.00万元,增加资本公积2,900.00万元。本次增资符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本次增资将加快募投项目的推进,符合全资子公司项目建设的需要。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增资全资子公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本次增资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通过向永特信息增资的方式实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安排,有利于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4,90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永特信息增资。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通过向永特信息增资的方式实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安排,有利于稳步推进募投项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90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永特信息进行增资。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