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永兴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封闭期内周净值公告
估值日期:2018-04-16
公告送出日期:2018-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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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11月2日生效。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4月17日
关于在中信证券(山东)开通旗下基金定投业务的公告
为更好的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8年4月19日起在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山东”)开通本公司开放式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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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重要提示
1. 上述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 上述基金定投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中信山东的规定。
3.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不额外收取手续费用,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相关基金的日常的申购费率相同。基金“暂停申购”期间,对于“暂停申购”前已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照常受理其投资业务。“暂停申购”前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暂停受理其定期定额开户和投资业务,但如遇特殊情况以本公司公告为准。
三、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中信山东客户服务热线:95548
网站:www.zxwt.com.cn
2. 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628-5888
网站:www.orient-fund.com或www.df5888.com
四、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不构成对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买者自负”的原则,应全面认识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在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八年四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