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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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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平安大华)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18-04-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03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2018-034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平安大华)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公告日,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资管计划持有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股份23,912,0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2%;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自本公告之日起后的6个月内,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822,29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089,71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43%;其中,集中竞价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进行;大宗交易自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进行。

近日,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宇燃油”)收到持股5%以上的股东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大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过去12个月内未减持公司股份。

注:公司于2017年9月22日发布《持股5%以上的股东(平安大华)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该减持期间目前已经届满,平安大华在该公告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平安大华在参与2016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时承诺,获配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平安大华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平安大华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

(四)公司及平安大华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2018-035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旗下

产品持仓误合并披露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龙宇燃油”)于2018年4月16日收到公司股东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证资管”)《关于旗下产品持仓误合并披露的更正公告》,现将内容公告如下:

兴证资管旗下9只资产管理产品于2016年9月28日通过定向增发获配龙宇燃油股票。该9只资产管理产品分别为1只大集合产品、5只小集合产品和3只定向资产管理产品,其中大集合产品为金麒麟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金麒麟2号”)。

兴证资管旗下9只资产管理产品作为一个认购对象参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的行为合法合规。金麒麟2号作为适用公募基金相关规定的大集合产品,可作为单一投资者进行持股信息披露。兴证资管前期将所有产品持股比例合并计算,存在误将兴证资管作为持股5%以上股东而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情况。为此,兴证资管更正信息披露如下:

2016年9月28日龙宇燃油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金麒麟2号持有龙宇燃油股份的比例为4.175%;其余5只小集合产品合计持有龙宇燃油股份的比例为0.472%;3只定向资产管理产品(兴证资管-光大银行-阳光定向增发组合3号定向计划、兴证资管-光大银行-中石化财务定向计划、兴证资管-光大银行-江西中文传媒蓝海国际投资公司定向计划)持有龙宇燃油股份比例分别为0.742%、0.070%和0.039%。上述产品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截止2018年4月16日,金麒麟2号持有龙宇燃油股份的比例为3.424%;其余5只小集合产品合计持有龙宇燃油股份的比例为0.388%;3只定向资产管理产品(兴证资管-光大银行-阳光定向增发组合3号定向计划、兴证资管-光大银行-中石化财务定向计划、兴证资管-光大银行-江西中文传媒蓝海国际投资公司定向计划)持有龙宇燃油股份比例分别为0.609%、0.057%和0.032%。

特此更正,由此给相关方带来的不便,兴证资管深表歉意。

备查文件:

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旗下产品持仓误合并披露的更正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