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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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18-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86 证券简称:金龙汽车 公告编号:2018-021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4月1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7楼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黄莼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3人,林崇、管欣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陈国发、黄学敏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刘湘玫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1.01议案名称:董事候选人:邱志向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1.02议案名称:董事候选人:谢思瑜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申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胡小媛、张玮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网络投票细则》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686 股票简称:金龙汽车 编号:临2018-022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辞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黄莼先生因工作需要于2018年4月17日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后,黄莼先生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董事会同意黄莼先生的辞任申请,并对黄莼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686 股票简称:金龙汽车编号:临2018-023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4月17日在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港务大厦7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黄莼董事主持,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18年4月1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其中管欣因另有公务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选举邱志向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选举谢思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增补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 选举增补邱志向先生、谢思瑜先生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邱志向董事长任主任委员,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选举增补谢思瑜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选举增补邱志向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金龙联合公司对苏州金龙公司增资的议案》,详见本公司《关于金龙联合公司对苏州金龙公司增资的公告》(临2018-024)。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686 股票简称:金龙汽车 编号:临2018-024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龙联合公司对苏州金龙公司

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增资标的名称: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金龙公司”)

2. 增资金额:子公司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联合公司)对苏州金龙公司增资人民币61,865.217万元。

一、增资概述

金龙联合公司是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创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持股75%的控股子公司,金龙联合公司现持有苏州金龙公司60%股权。

为了解决苏州金龙公司资产负债率过高问题,经公司第九届董事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金龙联合公司与苏州创元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创元公司”)共同对苏州金龙公司增加投资 94,860 万元,其中,金龙联合公司按65.217%比例增资,即61,865.217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上市规则》和《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增资无须经股东大会审批。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苏州金龙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288号

4.法定代表人:张斌

5.成立时间:1998年12月31日

6.注册资本:31,0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开发、生产、销售汽车及配件等产品,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商品汽车发送业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意外伤害保险、机动车辆保险、家庭财产保险);销售医疗器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指标:2016年12月31日总资产718,317.03万元,净资产-64,131.26万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76,375.61万元,净利润-239,597.95万元。(已经审计)

2017年9月30日总资产596,141.08万元,净资产2,761.80万元。2017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86,749.09万元,净利润66,573.83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审计报告)

9.股东及股权比例:金龙联合公司持有苏州金龙公司60%股权, 苏州创元公司持有苏州金龙公司32%股权,管理层持有苏州金龙公司8%股权。

三、对苏州金龙公司增资的基本情况

1.金龙联合公司和苏州创元公司按照《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拟增资所涉及的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估价报告》(闽中兴评字(2018)第1001号)的评估值作价向苏州金龙公司进行增资,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最终备案通过的评估数据,苏州金龙公司截止2017年9月30日资产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评估值为66,021.73 万元人民币。

2.金龙联合公司和苏州创元公司共同增加投资 94,860 万元,其中,金龙联合公司按65.217%比例增资,即61,865.217万元;苏州创元公司按34.783%比例增资,即32,994.783万元;管理层放弃增资。增资后,44,541万元计入注册资本中,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1,000万元增加到 75,541万元,其余 50,319万元进入公司资本公积金。

3.增资前,金龙联合公司持股60%,苏州创元公司持股32%,管理层持股8%。增资完成后,金龙联合公司持股63.0757%,苏州创元公司持股33.6413%,管理层持股3.283%。

四、增资项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增资能够直接改善苏州金龙公司财务指标状况,降低资产负债率,提振金融机构的信心,为后续融资授信做好准备,有利于苏州金龙公司的生产经营。

五、本次增资应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增资方案已经通过了苏州金龙公司的股东大会,并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获得了福建汽车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批复意见。与本次增资有关的评估报告也已经按照《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指引》完成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本次增资方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批准,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