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4月18日

查看其他日期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8-030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六)、(七)、(九)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4月17日14:30;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广深大道西1号1幢水电广场A-1商务中心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1906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丹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36,706,98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6.323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35,547,08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6.2273%,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4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159,9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965%,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5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一)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同意435,625,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24%;反对1,08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通过。

(二)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 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同意435,625,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24%;反对1,08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通过。

(三)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同意436,055,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09%;反对65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通过。

(四)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 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同意435,625,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24%;反对1,08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通过。

(五)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1.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同意435,625,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24%;反对1,08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通过。

(六)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同意435,625,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24%;反对1,08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同意20,477,0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852%;反对1,08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1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通过。

(七)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同意436,055,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09%;反对65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同意20,907,0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798%;反对65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2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通过。

(八)关于投资建设山东省滨州市沾化滨海风电项目二期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同意436,055,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09%;反对63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2%;弃权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2.表决结果:通过。

(九)关于收购四川西能能源开发有限公司60%股权并投资建设西藏曲水40MWp光伏发电项目及为项目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同意436,068,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38%;反对63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同意20,919,5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378%;反对63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6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通过。

(十)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同意435,638,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53%;反对1,06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学琛、梁深。

(三)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深交所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粤水电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8-031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4月16日,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的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证券”)发来的《关于更换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

申万宏源证券原指派的保荐代表人闫宝峰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继续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职责,为了更好地履行保荐机构的持续督导职责,申万宏源证券决定指派梁葳女士(简历附后)接替闫宝峰先生担任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变更后,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陈辉先生和梁葳女士,持续督导期至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为止。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8日

附:梁葳女士简历

梁葳,女,保荐代表人,工商管理硕士,现任申万宏源证券投资银行部业务总监、保荐代表人。曾任安信证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齐鲁证券投资银行部业务副总监、宏源证券投资银行部业务总监。主持或参与完成北京君正(300223)、安车检测(300572)、联泰环保(603797)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项目以及苏州固锝(002079)非公开发行项目。